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可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但是,从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一些社会现象来看,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高度重视。
一、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我们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发现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单位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有的单位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完备,其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差一个样。对一般领导干部存在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的处理规定,大多是照抄上面的,针对性不太强。
三是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客观说,由于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思潮的日益多元化,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不注意形象,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热衷于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打牌玩乐,甚至赌博;有的领导坐豪华车、以公车私用,亲自驾车为时尚;有的领导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总认为是“生活小事”;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超标准招待不说,还要送礼,唯恐上级领导不高兴;有的办事不公正,不讲原则,不讲宗旨讲票子;有的办事不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据统计,2008至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57件62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30.5%。有的党员领导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作风上拖拉懒散,浑浑噩噩;有的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不图有功,但求无过,攀比待遇,意志消沉;有的人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为官一任,一事无成;有的人不求干事,但求名利;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干部看到别人快速致富,眼红心热,借子女之名经商开店,借朋友之名推销、摊派,更有甚者,捞点外快,私下里进行权钱交易。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工作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对工作落实抓的不够,只是一般号召,而没有具体指导,更没有督促检查,忙于交际应酬,搞文山会海,成天泡在会议里,漂在酒桌上,迎来送往,哪有什么时间说“抓经济、搞建设”;有的对待上级的决定和指示,不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有的只擅长嘴上功夫,夸夸其谈,牛皮吹上天,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有的忙于走上层路线,千方百计挤进上级领导的社交圈,结果是身离领导近了,心离群众远了,市场上当了外行,官场上成了内行。
四是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少,效果不佳,是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庸俗团结”,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比如: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又无所适从。一些地方群众受经济生活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漠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举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不好,致使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因此不愿意举报,使有影响的案源大量流失。
二、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原因
一是学习不主动。有的领导热衷于学习政策理论,而对于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知识学习抓而不紧,对廉洁自律方面的知识也是一知半解,致使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甚至损害了国家及人民的利益,损坏了党的形象。
二是自律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思想不端正,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淡忘了党的宗旨,奉献精神衰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从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不廉洁的案子来分析,问题就出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对个人要求不严,为了自己的享乐而毫无顾忌大肆攫取。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组织上给他配备了标准的公务用车,但他就是要讲排场比派头,超标为自己配备小汽车。还有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身为领导干部吃点、喝点、拿点不要紧,上升不到腐败问题。”而事实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往往是从吃点、喝点、收点等小事开始的。思想防线一旦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壮,久而久之,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教训值得深刻记取。现在社会上还有一种怪现象,“笑廉不笑贪”,认为廉洁的人没本事,贪点、收点不算啥,这种现象对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极为有害。
三是制度不完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健全,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完善,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从查处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除了其本人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不完善所致的。比如我们在治理“官本位”的问题上,方法不多,制度不严,致使有些领导干部受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意识影响较深,自己一旦升迁就玩起了“夫荣妻贵”、“光宗耀祖”那一套。于是,他们平时忙于日常应酬,放松学习,疏于管理,特权思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开始萌生作祟。部分意志薄弱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政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为满足超前的高消费,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其自身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影响和带坏了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四是监督不力。监督机制软化,监督不力,使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纠正。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以致独断专横,不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形同虚设。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工程建设,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敛取钱财,下面的干部照着领导的“套路”干起了违法乱纪的事。这样一来,就使得群众的民主政治观念淡化,畏惧监督;班子成员内部求和,回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难以监督。
五是惩处不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捂着、盖着,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副职开脱,有的部门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当事人不进行严肃处理,更谈不上对失职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一些单位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对下属处理后会捅自己的漏子,故而不去惩处。
三、对策及建议
第一,用强化教育筑牢自律防线。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习教育,加强多层次培训工作,做到“廉洁风”常吹、“预防针”常打、“警示钟”常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二是要强化党纪法规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规定和法律法规,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以*为重点,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八荣八耻”,树立新风尚,做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四是要强化警示教育。用查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教育党员干部在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上保持清醒,带头干净干事。五是要强化先进典型教育。要继续以争创勤廉兼优领导干部等活动为载体,评选树立先进,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领导干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第二,用约束手段遏制腐败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用制度约束其用权行为,重点做好下面四个方面:一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二要实行全程监督,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事前监督,首先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其次,要确定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把拥有执法权、行政审批权、人事权、财权的个人、部门作为重点。再次,要拓展监督空间,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和全程监控。三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首先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功能,着力提高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其次要建立领导干部相互监督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中,如果有领导干部发生严重问题,不仅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党政领导及相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再次,要畅通群众举报专线,建立群众举报中心和信访约谈、提醒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的作用,为他们的有效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揭短亮丑,以达到“一人曝光,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最后要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上级要求的个人收入申报,授受礼品登记收缴等廉政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第三,用制度和机制规范从政行为。要注重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重点在重大项目建设、住房、参与经济活动、公务接待、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婚丧嫁娶事宜办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娱乐活动等方面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纪律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约束领导干部的公务行为。同时,加强对从政行为、办事规则的规范,杜绝领导干部的随意性。并通过制度的完善,不断探索廉政建设的新机制,特别要在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如通信工具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差旅费包干改革、住房改革等。通过各项改革降低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成本,堵塞漏洞,有效杜绝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第四,用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每年要有重点的开展几项专项治理,以求取得实效。如当前要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清理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等。通过这些专项治理查处违纪、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
第五,用公开评议促进干部勤廉。要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推行以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双考核“四双”活动。通过年初“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积极“践”诺、定期“评”诺和党务、政务公开以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公开评议和考核,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要干事、干成事、干实事、干净干事不出事的良好局面。
第六,用监督检查确保廉政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全方位开展监督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经常性提供信息,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质询、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有效监督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扎实地开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抓好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整改工作,真正解决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增强威慑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
总而言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其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探索创新,才能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国土资源系统加大了对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加大了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系统内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但从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的社会效果和一些典型案例来看,由于受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消极腐朽思想的影响,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问题较多。当前,仍有极少部分党员干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职务),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将权力(职务)私有化、特殊化、商品化。表现较为突出是极少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对他们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了他们利用主管人、财、物的便利,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吃、喝、拉、撒全靠它。既然我是单位“一把手”一切交给“公”安排。出门有公车,抽烟有公烟,喝酒有公酒,生活花销基本上由公家承包。有个别领导出于个人生活爱好,专抽名牌烟,专喝名牌酒。可以说是非名牌的消费品不用。群众很形象地对这种职务消费上的腐败有句顺口溜“干部廉不廉,看他喝酒抽香烟”。
二、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私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我局加大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从被查处的案件中分析得知,利用其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尽管他们在谋私利的过程中,手法各异、方法不同,但最后结果都是一样,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承建工程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他人建房名义,取得多处住宅用地,并将取得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展,规避了经营性土地必须招拍挂,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为了达到建私房的目的,将私自购买农村村民的土地,假借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签订购买协议,通过“合法”的手段,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些违纪行为,尽管在谋取私利上的表现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一已私利铤而走险,最后“中风倒地”,教训可谓深刻。
三、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屡禁不止。最近几年,省厅、市局通过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特别是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清理后,党员干部收受“红包”行为有所收敛。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现象仍然存在。他们明目张胆的接受利益当事人的“红包”有所禁忌。但利用传统节日端午、中秋、年的机会,接受基层单位送的“红包”似乎是心安理得。虽然,当事人在接受这些“红包”时,也会说一些这是不正之风的套话,但碍于情面,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支持下,还是毫无顾忌的收下了基层单位逢年过节送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