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修订后,各省辖市人事局、扩权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相关部门要严格修订后的工种设置目录,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技术工人及时了解修订后的工种设置情况。相关单位人事部门要积极向广大技术工人传达工勤技能工种设置的变化情况,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广大技术工人理解岗位工种设置变化情况,按文件规定申报岗位考核。
二、严格落实文件内容,按修订后的工种开展工考工作。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要在文件规定的岗位工种目录范围内开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修订后的工种名称、代码组织工人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对已取得这次被取消或修改合并工种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在申报上一级技术等级考核时,可报考与原岗位工种类别中性质相近或相似的工种。
三、进一步加强新增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的管理。在今后工作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各省辖市人事局及扩权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加岗位工种设置的,应及时提供省、部级以上单位有关岗位工种设置的正式文件、该岗位工种等级规范、标准、教材等材料,报省人事厅批准后方可增设岗位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