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农业综合开发助力精准扶贫
农业综合开发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三农”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号召,切实做实做细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鄂尔多斯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紧紧围绕农村条件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农牧民脱贫致富这一工作思路,积极部署,抓紧进行贫困村摸底工作,争取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实施彻底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主动把农发专项资金融到扶贫攻坚大战略中,以推动贫困地区快速发展
贫困区域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在相对集中连片的基础上,把开发治理的重点向当地精准扶贫规划内的重点贫困村倾斜,使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组优先得到治理实,优先走出贫困。从帮扶起到目前,农业综合开发为帮扶村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光明村累计投入总资金538.0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35.81万元,发展饲草料基地 1851亩,建标准化家庭牧场示范户62户,建设标准化棚圈5428平方米,储草棚2672平方米,饲草料库房2088平方米。通过新打机井、配套旧井、架设输变电线路,铺设地埋输水管道、安装小型喷灌等手段,改善其农田灌排条件,为贫困村农民增收、农业增产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注重项目规划统筹发展,使农综项目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注重项目规划统筹发展,重点贫困村优先的原则。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效益优先的原则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坚持集中开发和规模开发结合、资源开发和产业开发相结合、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相结合,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种养加产供销共同发展。在围绕连片规划、规模开发的同时,优先把全市重点扶贫村社纳入规划范围,做到精准规划、重点扶持,确保工程规划与促进整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确保田间道路规划与农村农民出行交通道路建设相结合,确保农田灌排河道工程规划与美丽乡村村庄河道环境整治相结合。
二是前期精准对接,使农综项目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我们在预选项目时,多次深入扶贫村进行调查研究,与贫困户子进行沟通对接。在充分了解整村基本情况后,对全村致贫的原因和个别户子贫困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汇总,精细化安排项目,使农综项目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确保项目安排能够发挥最大化的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强化项目管理,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公司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同时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工作,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让项目建得快、建得好、用的早,为当地脱贫起到应有的作用。 工程质量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生命,在项目实施中,始终把质量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开发的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从项目申报、方案制定、组织施工,到检查验收,都统一标准,认真把关,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努力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以保证项目能够长期发挥其效益,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贫困区域脱贫致富展现效能。
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力度,让农综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为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能够长久有效运转,持续发挥预期效益,我们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确保工程持续运转。
一是落实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归属,办好移交手续。项目建成后,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产权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签订工程移交和管护协议书,并明确村委会作为管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主要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并督促村委会具体落实好工程后期管护措施。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发挥项目效益 。由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移交清单出具欠条,以明确管护责任,承包期限等。项目设施若有人为损毁,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若出现自然灾害损毁,由承包人负责逐级上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管护费用在服务过程中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现场定价。
三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制定管护实施方案、管护措施,把管护措施制度、措施张榜公布,告示村民,并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建立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政策,落实管护责任与年终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制度相结合,探索利用考核机制激励项目立项和建后管护,做到项目竣工,管护上马,确保已建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