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公布
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体育专项成绩X70%。如招生院校需调整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比例,须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批。
招生院校结合学校和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足球、手球、水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院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招生,具体比例考前提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