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商品房将面向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出售,年满30周岁的单身个人亦可申请。以下是厦门限价房申请条件2017:
办理条件
1、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家庭成员在厦无住房
3、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4、申请人为单身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年满30周岁。
5、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个家庭(含单身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办理材料
1、申请表(可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申请人身份证
4、婚姻证明
注:2~4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领取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和材料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3、进行申请条件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公开摇号: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5、申请材料复核: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6、资格公示: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7、发放购房通知书: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8、办理签订购房合同: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
办理地点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电话:0592-6228955
地址:厦门市杏林南路72号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