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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3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扶贫开发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以高度的政治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制度的重要工作来认识和把握,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前不久,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七大行动之一,要求着力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这是新时期中央赋予卫生计生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健康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调集优势行业资源,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超常举措,确保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李斌指出,,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总要求,落实精准扶贫措施,确保实现“十三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良好开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即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选择经济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9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降低大病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组织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对口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进一步核实核准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推动贫困家庭与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强贫困地区流动人口和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方式。开展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尽快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解决人才培养瓶颈问题。研究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慈善救助平台,整合社会慈善力量,为贫困人口大病提供精准救治。
李斌要求,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的重点任务,并纳入委党组成员医改联系机制重点任务。“十三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各项规划及专业规划安排的政策、项目等都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在研究项目、制定政策、安排资金、落实工作时,都要将贫困地区和健康扶贫工作作为重点,予以倾斜支持。要加强统筹协调、考核督促等工作,保障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健康扶贫工作配套文件。
健康扶贫政策保障
保障对象
1、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员;
2、计生人口。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保障措施
一、医疗扶贫“绿色通道”
1、绿色通道。保障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诊疗结束后只需支付自付费用。
2、免挂号费。免除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在县域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3、小项免费。住院治疗费和床位费,经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予以免除。
二、新农合保障
4、五保、优抚对象参保。到2020年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农村五保、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补贴。
5、低保对象参保。农村低保对象缴费,个人缴纳30%;
6、一般贫困户参保。贫困人口中一般参保对象缴费,个人缴纳30%。
7、慢病政策。扶贫对象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70%。
8、医保政策。贫困人口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90%,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2017年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95%,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5%。
9、分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10、精神病政策。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0%。
11、大病政策。保障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0000元降到50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0-5万元段按58%报销,5-10万元段按68%报销,10-20万元段按78%报销,20-30万元段按83%报销,30-40万元段按88%报销,报销比例比非保障对象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
12、门诊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00元,2017年提高到500元。
13、住院政策。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合并新农合大病保险封顶线达到60万元。
三、医保支付方式
14、重大疾病政策。先期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24种大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手术治疗)、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等】在新农合规定的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内的首次治疗,新农合补偿省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
15、低保人群。凡符合14条规定重大疾病政策的五保供养对象,其余30%费用全部由民政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民政救助20%,个人仅承担10%。
16、儿童先心病政策。免除其中13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右室双出口、部分型肺静脉异位引流、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单纯主动脉缩窄、室间隔缺损合并主动脉弓离断、室间隔缺损合并主动脉缩窄】的手术治疗费用。
17、五保人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吕梁市范围内定点医院就诊,医疗费在10000元以内实行免费治疗。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8、健康档案。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
19、签约服务。乡村医生与贫困人口或家庭签订包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咨询评估、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上门随访服务契约。
20、免费体检。免费为5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体检。
五、妇幼卫生健康服务
21、儿童营养包。免费为6-24月龄儿童发放营养包。
22、儿童疾病筛查。免费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
23、技术服务。免费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24、两癌筛查。免费为贫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25、优生检查。免费为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26、叶酸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27、分娩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统一提高到600元。
六、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
28、慢病政策。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可补偿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为10000元。
29、慢病病种。1、慢性心力衰竭;2、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3、冠心病(非隐匿型);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5、肺心病;6、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7、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8、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9、肾病综合症;10、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1、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2、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重性精神病;15、活动性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16风湿性心脏病;17、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18、心脏换瓣膜术后;19、血管支架植入术后;20、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21、癫痫病;22、帕金森氏病;23、重症肌无力;24、特发性紫癜;25、银屑病;26、白癜风;27、终末期肾病;28、慢性溃疡性结肠炎;29、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30、股骨头坏死;31、强直性脊柱炎;32、慢性化脓性骨髓炎;33、支气管哮喘;34、脉管炎;35、肾功能不全;36、恶性肿瘤放化疗以外维持用药。
30、慢病认定。患者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向县合医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发放《慢性病门诊就诊证》。
31、慢病补偿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受理补偿,除当年12月费用外不得跨年度补偿。
32、慢病补偿医疗单位级别。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单位。
33、慢病筛查。开展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免费筛查,早期干预,有效防控。
34、精神病服务。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每季度1次的上门随访、每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为部分贫困患者提供居家药物治疗、每季度1次的免费化验和心电图检查、每年两次的服药疗效及安全性评估。
七、计划生育服务
35、两孩政策。从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36、独生户。农业家庭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扶助50元,全年600元。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960元。
37、双女户。农业家庭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500或3000元。60周岁后,每人每年960元。
38、退二孩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或5000元。
39、特扶政策一类。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40、特扶政策二类。独生子女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
八、护工培训就业
41、护工培训。到2020年,免费在农村贫困人口中培训就业5000护工(护理)人员,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九、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
42、快速就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30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急救、诊疗服务圈,至2019年底实现标准化卫生院(室)全覆盖。
43、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全县的50%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不少于10项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中医药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