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三)狠抓机制创新,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人才队伍的不同特点,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加快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约束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探索实行任期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管理人才选聘制度。
、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消除人才地区、部门、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允许各类人才在县内合理流动。发展人事代理业务,放宽户籍准入政策,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管理服务系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定期服务、技术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加强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人才流动的法制化建设,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
(四)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管理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建立“一把手”抓“一资源”责任制,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各单位要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等。
、狠抓人才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每组织一次人才工作督查,检查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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