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创意的矫正法宣传方案【多篇】

更新时间:2023-07-13 12:25:24文/高考志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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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工作部署和省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通知》(湘司发通[2020]9号)要求,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社区矫正法》顺利施行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和各地实际,遵照落实。

社区有创意的矫正法宣传方案【多篇】

一、宣传时间

5月集中宣传月宣传时间从5月1日至6月10日。

二、宣传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及省局下发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提纲》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展现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展示社区矫正对象经过教育矫正积极为社会作贡献的好人好事,实现多角度、多形式、多元化、全方位、全覆盖宣传。

三、活动形式

(一)现场宣传。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入户宣传等方式,普及《社区矫正法》基本法律知识。6月份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将《社区矫正法》纳入6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各所可根据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曲、小品等文艺汇演形式进行宣传。

(二)平面媒体宣传。积极与当地报刊,杂志联系,开设专栏、专版,集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在党报、党刊等刊物上发表署名文章。要积极向《法制日报》,《湖南日报》 以及当地有影响的报刊杂志投稿,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三)广告展板宣传。制作社区矫正宣传标语、音视频作品等,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司法行政宣传栏、公共场所广告展板,广场LED屏,宣传展示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先进事迹,工作成绩等。

(四)广播电视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众媒体的作用,联系媒体播出党、政领导电视讲话和答记者问及其他《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影视资料,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动态新闻。

(五)网络在线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的宣传作用,利用网络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向各级网络媒体投稿,加强网络宣传力度。

(六)召开《社区矫正法》施行座谈会。积极邀请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参加《社区矫正法》施行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法》施行的意见和建议,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七)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村(居委)等“五进”活动。积极与村、社区、校园、企业、机关联系,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村、社区、校园、企业、机关的“五进”宣传活动;为村(居)民、学生、企业职工,机关干部举办《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普及法律基本知识。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准备阶段(5月1日- 5月10日)

1.各所要及时制定《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2.按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撰稿、投稿,围绕宣传主题收集相关宣传资料。

3.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围绕主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系列宣传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6月1日-6月10日)

总结本辖区社区矫正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各所要在6月2日前向县局报送总结材料、情况统计表、发表稿件、音视频资料等,县局在6月4日前汇总完成并按要求上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深刻认识《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行动,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动员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踊跃参与。通过宣传月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新法的顺利施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主题,增强实效。宣传月活动要突出“和谐、稳定、创新、发展”的主题,围绕主题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宣传活动。要根据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拟定的宣传提纲,全面、准确宣传《社区矫正法》工作。各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选择有特点、有针对性、有效果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宣传内容深入人心。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所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情况统计表、刊发重要稿件、音视频资料等。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的长效机制,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把《社区矫正法》宣传融入日常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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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 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0]3号)要求, 结合乌鲁木齐市第四中学工作实际, 现制定本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列入议事日程,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结合实际, 推进学习宣传。成立领导小组,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尽职尽责, 抓好学习宣传落地落实。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石英书记、范磊校长

副组长:张新生副校长、钱慧红副校长、张海菁副校长

组  员:李红琴主任、王健乐主任、刘爱梅主任、魏耀武主任、沈宏平主任、赵晨主任、谭强团委书记、宋飞综治办主任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做到有法可依、有 法必依。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对《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 切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 依法明确在《社区矫 正法》中的任务和职责, 共同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法》, 带头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旨

坚持以*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司法部工作部署,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 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校人员进一步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 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 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 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 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校开展学习《社区矫正法》, 增强守法意识, 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成为守法公民, 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开展全社会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让广大教师群众深入了解、支持和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学习宣传, 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三、重点内容

(一)着重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罚 执行体系, 贯彻落实*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 长治久安总目标,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和完善*体系, 贯彻落实*理念和法治要求, 加强人权保障, 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宣传《社区矫正 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法律 依据和制度保障, 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学习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管理措施, 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又要完善教育帮扶措施方法, 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成为守法公民; 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 维护社区矫正作为 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 又要整合社会资源,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优势互补, 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结合原则, 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 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三)突出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在广泛 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 重点学习宣传 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依法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 构,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 社区矫正机构履行监督 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 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 托, 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 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的规定; 社区矫正机构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 推动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 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 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的法律责任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社区矫正参与部门单位学习宣传。在本单位开展重点学习宣传。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将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 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

(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学习宣传。从现在开始到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前后,结合本单位实际, 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 集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 组织开展 《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 推动《社区矫正法》进学校。加强领导干部教师群众学习宣传, 不断提 高《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率。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 推进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结合社区矫正业务深化学习宣传。以学习推动工作, 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模式和方法,  突出实效、营造氛围。要按照司法厅前期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通知》要求, 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和先行先试工作, 为《社区矫正法》全面实施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