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方案,贯彻落实市纪委“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专题会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全校党员干部中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根据省高校纪工委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教纪〔2017〕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讲忠诚思想先导,守纪律规范行为,做标杆示范引领,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要求
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是省高校纪工委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活动的深入推进,切实做到忠诚卫士对党绝对忠诚、执纪者带头学纪明纪、监督者严格在监督下履职,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实施方法
此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时间自2017年4月12日至11月30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2日-4月30日)。通过下发《通知》、学习材料汇编、召开动员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员参与。
(二)深入学习阶段(5月1日-7月31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中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学习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规定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本阶段以个人自学为主,将“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省管本科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精神学习相结合。校纪委将围绕讲忠诚,举行专题报告会,强化党章意识;围绕守纪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引以为戒;围绕做标杆,设立内部党员示范岗,培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校纪委将定期组织研讨交流,并适时组织党内法规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
(三)查摆问题阶段(8月1日-8月31日)。通过公开设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开展经常性思想交流,深入查找问题。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31日)。针对在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
(五)实践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进行总结,用好活动成果,将在活动中发掘出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和固化。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于2017年11月15日前结合本次活动情况撰写活动总结一篇报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
四、保障措施
“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成立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张晓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建秀、陶浩、张根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加强对活动的谋划、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全员参与。通过实地检查、汇报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实施方案》(鹤纪办〔2017〕9号)的部署要求,报请市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对纪检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要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以解决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着力提高自身素养,保持纪检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把“打铁的人”锤炼成为“铁打的人”,用具体行动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开创市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二、活动原则
(一)紧扣主题,常抓常新。围绕主题,将活动作为教育常态化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不断充实新内容、丰富新载体、激发新活力。
(二)开门纳谏,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三)聚焦问题,务求实效。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向内发力,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往深处抓,向实里做,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三、主要内容
(一)讲忠诚。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更加紧密地*同志的*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用担当诠释忠诚,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使命,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维护者,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推动者。
围绕“讲忠诚”,重点解决少数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够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够高、党性锻炼不够自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少数纪检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到位,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面对错误认识、言论、倾向辨识不清、不敢斗争、不会斗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少数纪检干部政绩观错位、履职缺位越位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守纪律。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六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遵守十届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努力让纪律覆盖监督执纪问责各方面、各环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纪检干部队伍中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围绕“守纪律”,重点解决少数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不坚决,社交圈不干净、不净化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极个别纪检干部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打探消息、私存线索、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个别单位对纪检干部管理不严,内部监督乏力,抹不开面子、“下不了手”,失之于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做标杆。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做好标杆。要信念坚定,做践行“四个意识”、自觉维护核心和*权威的标杆;要牢记宗旨,做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作风优良的标杆;要敢于担当,做忠于职守、真抓实干的标杆;要刻苦学习,做精通业务、奋发进取的标杆;要情操高尚,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家风优良的标杆。
围绕“做标杆”,重点解决有些纪检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学习不及时不深入,对中央、中央纪委的新精神新要求吃的不透,出现本领恐慌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有些纪检干部作风浮漂、工作搞花架子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少数纪检干部使命感、责任感不强,缺乏干劲,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个别纪检干部发现问题不发声,遇到矛盾绕着走,执纪不敢严、问责不碰硬、监督不求实等突出问题。
四、推进措施
这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开展这次活动,基础在学,重点在改,关键在做,目的在促。
(一)深入学习。围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内容,认真学习市纪委编发的学习资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业务培训、宣讲授课、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相结合,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适时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二)全面查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找对党忠诚不够、遵守纪律自觉不够、标杆作用发挥不够等方面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重点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真正把问题查清找准,把根源剖析深刻,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个人查摆问题报告。组织开展评议会,对照问题,切实改进。
(三)讨论交流。围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开设“市直教育系统纪检干部讲坛”,开展讨论交流。召开专题讨论会,确保纪检干部人人参与,不留死角。要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