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按照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内开展201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28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太仓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等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学前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各园要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主题,广泛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向家长推荐教育部科学育儿网,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的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6日至6月13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每天18:30分,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主要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让广大家长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科学理念及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规律,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广大幼儿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五、实施步骤及活动形式
(一)发动阶段。
6月12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幼教中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6月12日至6月28日为宣传实施阶段。
⒈各幼儿园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家校路路通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⒉多形式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通过专业研修、教研活动、园本培训、基本功比赛等方式,帮助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力求将专业规范融入保教工作,在保教工作中内化专业规范。
⒊多方法指导科学育儿。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向家长开放活动,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发放家教指导手册,宝宝博客群讨论等方式,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的教养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总结阶段。
6月28日至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以幼教中心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于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度的宣传活动。
1.面向幼儿教职工宣传。各校(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以“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为交流主题,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幼儿教职工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提高保育能力。
2.面向家长宣传。各校(园)要发动教师、邀请有关教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通过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以孩子是怎么看待您付出的爱呢?您表达爱的行为和方式符合孩子的需要吗?怎样爱孩子才能让他们理解和接纳等问题为切入点,在生动活泼的过程中,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引导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3.面向社会宣传。各校(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街头咨询等各种媒体和方式,将《指南》理念和方法凝聚成“给孩子适宜的爱”的鲜活主题,用“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指南》的价值,积极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各校(园)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一是要发掘有关“适宜、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如生活小片段、亲子对话,运用宣传栏、图片展、播放视频等进行展示。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第六届“六月儿童科学乐”以及第一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引导和促进幼儿园语言与艺术及科学领域的教育活动。三是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具有地方特点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四是宣传月期间教育部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和推进相关专题宣传信息,届时将在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开展大型公益咨询宣传活动,请各校(园)密切关注,积极参与。
3.要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各校(园)要对宣传月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各乡镇中心小学,示范幼儿园、碧阳幼儿园、红旗幼儿园、宏村幼儿园、渔亭幼儿园、首府幼儿园将宣传活动方案(或计划)和总结及活动图片等材料,于6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县教育局教育股,以便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