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为了适应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重庆艺术学校财务制度: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
针,及时合理的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
三、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真实完备、帐目健全、数字正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四、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定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分的各种财物管理。
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八、根据有关规定,对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按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进行正确、及时的核算和管理,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不得报销支付。
九、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政策、制度规定,负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
十、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十一、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应对国家负责,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检举揭发。
十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每项业务切实做到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如当事人未按规章制度执行,于当事人奖惩挂钩。
第一章基本原则
一、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
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以收抵支,略有节余;学校收支结余及其滚存,均不准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发展本校教育事业和部分用作教职工奖励及福利;暂时闲置的滚存结余,在不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可以控制适当比例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学校如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限定在与发展教育事业有直接关系的方面.对外投资,不论投资额大小,均须事先经过论证,并经董事会(理事会)讨论并作出书面决议,同时,明确该项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责任人,以便协助法人代表确保对外投资的安全、升值和及时收回.
三、学校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配备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及出纳人员.学校的会计组织和会计核算,由校长直接领导并负总责.
四、学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采取一级核算方式;坚持核算的客观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和配比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进行帐务处理;使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务部门设置必要的物品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学期末,应提供简明扼要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严格按照在教育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学费收入重点用于教学、教务支出;用于鼓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用于优秀学生的奖励.
六、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七、每年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按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的年度收支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由主管部门公布审计结果.
八、重视财会队伍的专业继续教育和法纪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提高财会技能,规范会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收入管理
一、学校是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以收抵支、自负盈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杂费收入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加强学杂费收入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重要内容之一.
二、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合法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禁止无标准,无依据乱收费.
三、收取学杂费,应向交费者开具国家法定的正式收据;收据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手工复写必须上下一致、加盖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四、当日学杂费收入当日送存银行,及时全部入账;不准坐支现金.
五、新学期开始前集中收款时,由班主任代收的在校生学杂费应及时移交出纳员送存银行,不准挪用或私存;班主任代收学杂费应同时填报收费明细表一式两份,列明班级、学生姓名、收费金额,计算出合计金额,经会计人员审核签收后,退一份由班主任存查;另外一份表格由财务部门留存.会计人员在核对班级收费明细表时,应注意收据、实收现金与报表金额三相符.
六、严格票据管理
1.责成专人负责发票等票据的购买,库存、使用登记、存根保管和归档.
2.购买空白票据应根据用量需要,防止积存或空缺.
3.为便于查找和保存,学校按年对空白票据封面加编册号,按顺序使用.
4.领用票据应进行登记,明确责任人;票据用完应及时交回并注明存根交回日期,收费总金额、退费总金额和实收总金额.
5.票据作为收入原始凭证,应如实填写,其金额应与收取的款项相符.
6.严格限定范围使用票据.
第三章成本费用管理
一、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原则.
二、教师和管理人员工资,劳务费支出管理.
1.教师和工作人员工资、劳务费水平及具体标准,由校长根据学校运行情况、社会平均水平、教学或工作质量以及学校实际承受能力确定;校长就工资支出作出决策,应提交董事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2.学校用于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含奖金等),控制在同期学杂费收入的50%-65%范围内.
3.每月月终前八天,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各年级教师、班主任考勤表,报财务部门;校办公室负责校部工作人员、学科带头人的考勤及工资支出凭单的报送;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当月工资表,经校长审批后,启动发放工资程序.
4.教职员工的工资或劳务费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扣税款须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
三、租金支出管理.办公用房、教室租金和车辆等固定资产租金支出,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经校长签批后支付.
四、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对特殊贫困学生,可酌情减免学杂费;对连续在本校学习,成绩优异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其名额由教务处提出建议,由校长审定;支出凭证,由校长签批后支付.
五、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直接因教育教学活动而发生的教师、班主任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劳务费、社会保障费、租用教学用房、场地、设施支付的租金、水电费、教学实验费、生产实习费、资料讲义费、招生经费、宣传广告费、教材编审费、用于教学的教材及教辅印刷费、教学耗用的粉笔、板擦、纸张、文具用品等材料费、课桌椅、教具、实验器材等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教学用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学校每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等流转税金.
六、管理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经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邮电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审计费、招待费、提取的工会经费等.
七、筹资费用.主要核算筹资费用支出和银行利息收入.
八、上列三类费用支出,必须在满足教学教务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厉行节省;每笔支出,必须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如法定发票,收据等);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应填写支出凭单,注明无法取得凭证的原因,经校长批准;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或非正常项目支出,须经校长事先同意并在凭证上签批.无经手人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项目,会计人员拒绝付款.
九、福利费支出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学校董事会(理事会)的规定据实列支.
第四章会计核算
一、本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帐法进行会计核算;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设置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有关明细分类帐;总务部门设置物品帐.
二、实行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分管原则,设置专职出纳员.
三、固定资产核算.
1、固定资产标准: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固定资产标准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器具、物品等.未同时达到这两项指标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2、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年限折旧法(直线法).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类别低限年限执行.
4、根据本校的固定资产特点,本校不确定预计残值率.在固定资产报废时发生残值,据实进行帐务处理.
5、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四、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五、本校不计提各项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等,据实核销.
六、本校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每年从年度净收益中,按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七、学校开设如下主要会计帐户(必要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适当增加或减少):
一、货币资产管理
1.学校现金和银行存款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出纳员负责序时登记和.
2.当日收、付现金,应及时记帐,并结出余额;帐面余额应及时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日清日结;发生长短款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当日超限额库存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从银行提取或送存银行现金,超过万元的,应两人监护同行;超过10万元的,学校派车接送,以确保安全.
5.对各项货币支出,出纳员应进行原始凭证的政策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原始凭证或经手人、批准人签字不完全的,不予受理;禁止和防范假发票等非法原始凭证.
6.现金支出凭单的使用,仅限于小数额临时性支出;1-2人工资或劳务费支出;奖金支出;误餐或工作餐补助;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等;现金支出凭单,须经校长签批.
7.出纳员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课酬、奖金、福利性补贴的发放;领取人必须在工资表、现金支出凭单等凭证上签字,凡代领者,须签代领者姓名并注明“代领”字样;签字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8.严格支票管理.领用支票须经校长批准;领用者应在票根下方签字备查;出纳员开出支票必须准确填写日期、用途和金额,无法填开金额的应限定最高限额;严禁开出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对领出的支票,出纳员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催促报帐或交回,防止丢失;对发生支票丢失的责任人,视其造成损失的程度,追究经济或其他责任.
9.出纳员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掌握未达帐项原因,及时进行清理.
10.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在银行设立基本帐户,不再分设结算帐户.
11.主管财务的校长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货币资金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二、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1.购置固定资产,由校长视教学教务活动需要决定;购入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备,经手人、验收人、保管人要签收;购入凭证由校长签批后交会计进行帐务处理.
2.总务处(或总务负责人)是管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职能部门;每半年,总务处应对学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帐帐、帐实相符.(一般安排在5月和11月下旬进行).
3.总务处应按品种设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物品帐,同时登记存放地点、保管责任人、完好状况等资料.
4.固定资产报废,由校长指派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经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注销固定资产帐.
5.本校购置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次列支费用,不再分次摊销.
十三、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学校要建立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卫生管理工作专管员责任制,结合岗位特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能和危害预防、自救等常识.
四、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经常检查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十四、全国剑桥少儿英语考点考场安全预案
时间:---年--月--日(周--)、上午--:00-----下午--:00
人数:--月--日(周--)--:00--:--笔试,*人.--:00--:00口试*人.分--批口试,每批* *人.
场地:东城区回民小学,1?3层.(朝内大街124号)
为确保考生、考官、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安全,使考试顺利
进行,特制订此安全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龚希春
副组长:王秀琴
组员:沈长起、茅媛媛、鲍宇红.
安全总指挥:龚希春
二、安全主管及责任: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保卫、交通安全一律由蓝海文化艺校负责并落实,回小提供教室并协助管理.并请本片派出所民警协助管理.
三、安全保卫具体分工安排:
做到统一指挥按楼层地段三包:环境、安全、疏导.
1、一楼大厅及校门口
指挥:王秀琴
安全员:姜美玉、刘瑞芳、张淑英
2、二层
指挥:沈长起
安全员:鲍宇红、耿辉、及各考场监考老师
3、三层
指挥:茅媛媛
安全员:穆东纳及各考场监考老师
4、校园:王德伟、宦国儒
如发生突发事件,听从统一指挥,一、三层所有人员由东楼出口,二层由西楼出口撤出到操场.
四、①--月--日下午--:--召开考务会:进行考务人员和安全保卫培训.
②--月--日检查安全设施.
十五、教学活动安全预案
(一)、场地:朝内大街124号(东城区回民小学教学楼).
为了防火、防盗、防身,确保师生、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安全,使他们能顺利进行教学活动,特制订此安全预案.
(二)、我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为:
周二下午3:00--5:20;周四下午2:30----5:30;
周六、日上午8:00--11:10周六下午1:30--4:40.
(三)、安全主管及责任: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保卫、交通安全一律由蓝海文化艺校负责并落实,回小提供教室并协助管理.如遇险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
(四)、领导小组:
组长:龚希春
副组长:沈长起、茅媛媛
组员:沈长起、茅媛媛、穆东钠、张淑英、袁乔.
(五)、安全总指挥:龚希春
各时间段分指挥:
周六上午:龚希春
周六下午:沈长起
周日上午:茅媛媛
周一至五:沈长起
(六)、安全保卫具体分工安排:
做到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按楼层地段三包:环境、安全、疏导.
1、一楼大厅及校门口
指挥:沈长起
安全员:茅媛媛、张淑英、李嫣及各班任课教师.
2、二层,指挥:金红林,安全员:各班任课老师
3、三层,指挥:耿辉,安全员:各班任课老师
4、四层,指挥:穆东钠,安全员:各班任课老师
5、校园:王德伟、宦国儒
如发生突发事件,听从统一指挥,一、三层所有人员由东楼出口,二层由西楼出口撤出到操场.
(七)、每学期召开一次有关工作人员培训会,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和安全保卫培训.
十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龚希春
组员:沈长起、茅媛媛、张淑英、穆东纳.
龚希春: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周六上午学员安全.
张淑英:负责周六上下午学员安全.
沈长起:负责周一至五、周六下午学员安全.
穆东纳:负责周四下午器乐班学员安全.
茅媛媛:负责周日上午学员安全.
十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及责任追求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到人:
龚希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周六直接责任人
沈长起:周一至五、周六下午直接责任人
茅媛媛:周日上午直接责任人
(三)、随时对学员进行以预防、自救为主的安全教育.
(四)、上课期间进行封闭式管理,控制学校出校,外人和家长进校,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上课和放学前任课教师进行全班点名,对缺席人员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处理.
(六)、管理人员亲自到岗,对学员课前、课间活动要严格管理,教育学员不做危险性或过激的活动,防止发生事故.
(七)、放学有秩序的排队走出校门,特别走楼梯必须排单行行走.不得拥挤.对于没有家长接的孩子,一律回大厅等后.待全部学员离校后管理人员方能离校.
(八)、经常检查学员场所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九)、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教委.并按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理.
十八、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一)、遇到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管理人员、各任课教师分别组织带领本班学员,从楼道两侧楼梯南出口撤出.到操场南侧安全处待命.
(二)、如遇歹徒进校,各任课教师立即组织学员进教室关闭门窗.阻止歹徒闯入.并及时与110取得联系.
(三)、如遇火情一边组织学员疏散,一边报警.
(四)、疏散时特别注意,行走楼梯必须单行,以防拥挤伤人.
(五)、立即报告上级教委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