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图解)

更新时间:2023-07-16 18:28:27文/高考志愿库

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图解)

1舆情综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以及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在内的6种问责情形,同时强调将实行终身问责,并曝光典型问题。

条例的公布引发舆论热议。舆论认为,这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条例通过归纳提炼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尺子”,释放出强烈的政治信号: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被定义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解放军报》评论员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向全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映象网发文称,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则为共产党员规定了为官底线,即“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强调,条例的出台,让权责统一、失责必问成为从严治党的常态,必将进一步匡正党风、严明党纪。把责任落到实处,既是对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正向激励,也是对那些乱作为、怕作为、不作为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

3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担当

条例进一步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将有力震慑不担当、不负责的行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人民网呼吁,要使问责铁规真正发挥威力,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扛起来,以眼不着砂的认真劲儿将问责条例落细落小、落地见效,切实做到敢问责、善问责、常问责,让失责必问常态化,担责尽责自觉化,真正唤醒全体共产党人的敬畏之心、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西安网评论称,有了问责这道“杀手锏”,“漂亮的面子工程”“好人主义、中游主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乱象必无处遁形。有了问责这把“安全锁”,党员干部责任和担当意识将更强,干劲精神将更足,履职步伐将更稳,群众基础将更实。有了“问责”这根“责任棒”,常问、敢问、实问、善问这些“家常便饭”必会发挥其“稳压”和“增压”作用,进一步促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4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

加强制度建设是治本,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是条例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兑现“打铁还需自身硬”庄严承诺的切实体现。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当前,还有一些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对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适应、不习惯,不敢、不愿动真碰硬。有的在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不敢亮剑、爱惜羽毛,有的对身边同志存在的问题明明看得很清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问责条例落到实处,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提高认识,切实从思想上构筑起制度的刚性。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强调,用好问责利器就必须“真枪实弹”,层层传导压力要保证“畅通无阻”。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碰硬、较真叫板,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让利器生锈,避免破窗效应。惟其如此,方能发挥震慑作用,收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5网友期待:对失责行为敢较真

问责条例的印发,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在舆论场引发热议的同时,网民也纷纷在博客、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参与讨论。经抽样统计,网民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绝大多数的网民认为,问责条例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让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添上了一颗分量十足的“砝码”;近九成网民建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七成网民着眼于条例的落实情况,他们认为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制度化问责的开端,关键还要看如何执行,只有将问责条例执行到位,才能倒逼领导干部主动担负从严治党的责任,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65%的网民认为,条例的出台从制度上实现权责对等,剑指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消极状态;46%的网民强调,问责条例能否落地生根,最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失职失责行为敢不敢较真。因此,在问责上必须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错必问、有过必责、有责必惩。网友还点赞条例的出台正逢其时。在实际问责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畸轻畸重现象:个别单位在处理失责问题时,习惯将“板子”打在当事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身上,很少会涉及相关领导。但事实上,一些单位或个人之所以出现此类问题,既有干部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也有相关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不严种下的“苦果”,条例的从严规范十分有必要。

舆情点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甫一公布,便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问责条例言简意赅,13条、不到2000字的内容全方位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被媒体称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在舆论场中,此次条例的发布呈现出多角度、多方位、全覆盖的解读与宣传态势,传播速度、精度、广度与深度兼具。

首先,中央媒体积极主动设置议题,为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营造声势。从7月17日开始,各大中央媒体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集中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中央主流媒体率先发力,在刊发相关新闻通稿、播发问责条例全文、撰写系列社评文章的同时,还邀请各方党建专家进行深入分析、解读,为全国各地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提供了大量的学习素材,点明了学习重点。

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上述常规报道外,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刊发署名文章,指出“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制作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从案例故事、解读评论、学习贯彻、图解图集四个维度对问责条例进行全方位剖析;《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过开设“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专栏、刊发省部级领导同志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署名文章,采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诞生记、还原问责条例制定全过程,连线关注各地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等,共同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其次,全媒体融合传播,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在全媒体传播时代,仅仅依赖于传统纸媒和网媒的宣传报道影响力有限,新媒体在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次问责条例的宣传报道过程中,主流媒体自觉地与自媒体共同发力,形成了平媒、广播电视、网媒、微信公众号、手机新闻客户端等媒介平台的全覆盖。一方面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媒体的传播优势,倾听网络民声,汇集社情民意,提高了问责条例相应内容的传播精度、广度与深度。

浓厚的学习氛围已形成,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努力向党、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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