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各邮政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生产操作行为,提升快递安全生产水平,更好地保障寄递渠道安全而联合编写的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
该标准遵循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安全风险环节,注重与其他标准的协调,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
主要内容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同时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并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实施意义
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行业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安全为基”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修订过程
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各邮政行业企业共同起草《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
8月,标准起草组经过资料收集、企业调研、座谈研讨、行业内征求意见后,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6月1日,《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