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分,良分,及格分,差分,特差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四章入宿及退宿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五章附则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