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块、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仙查情况和检测;
d. 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③ 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 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d. 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e. 工程观感质量。
. 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九条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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