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纪律:
〈一〉服务队的纪律是本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服务队的团结、统一、稳定和协调的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 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三〉 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按照其错误的情节、性质与轻重给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四>服务队队员有五次迟到,四次请假,三次旷会的以自动退会对待。
四、会议:
八条:会议的安排与要求
<一>会议安排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小会,参会人员为队长,副队长,秘书处及各组组长。
(三)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四)每次会议须做出会议记录,上交秘书。
<二>会议要求
(一)每次开会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除此之外均以旷会对待;
(三)开会时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震动或静状态,不允许接打电话;他人发言时不要随意接头交耳;以及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四)各组组长在会上总结,汇报前一接段工作。
五章:奖惩制度
九条 优秀队员与优秀组长
(一)队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垸国家法律和本巡考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牢固树立为同学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数名名,并以表彰奖励。
(一)组长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积极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团队关系,配合总队完成各项活动。
六章:附则
十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本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安康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自愿申请,经过审核成为队员;
十一: 服务队奉行例会制度,每隔一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