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等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产权交易,政府工程招投标,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的公开。
在抓好对社会公开的同时,各单位要重视抓好对内公开,招待费、通讯费、汽车燃修费、差旅费要详细公开,大额费用要将票据复印件向内部干部群众公开,实行“阳光票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四、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规范程序
要规范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要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继续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尤其要注意搞好网上公开;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通过 /> --> ü??哪谌荨⒎段а⑿问胶褪奔洌?细裣拗撇还??孪畹姆段а=窈螅?骷墩??驼??鞑棵啪龆ㄈ魏问孪睿?家?涯芊窆??⒃跹???⒃谑裁捶段?诠??龋?魑?匦璧纳蠛四谌荨2荒芄??幕蛟菔辈荒芄??氖孪睿?咛宄邪觳棵疟匦胨得骼碛桑??镜ノ涣斓及嘧蛹?逖芯可蟛橥?夂螅?ū炯墩?窆??斓夹∽榘旃?冶赴浮?br>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