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四)

更新时间:2023-07-17 14:32:51文/高考志愿库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落实各项待遇。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农村干部工资体系,做到量化工作,量化待遇,绩酬挂钩。严格掌握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职数,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三人享受固定补贴,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他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按出工时间据实发放,有条件的村可实行养老保险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五、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先进性,规范农村党员管理机制
、规范党员发展。合理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做到“三倾斜三注重”,即向多来未发展党员的村、后进村、班子龄老化的村倾斜;注重从非党村委会成员、从致富能手、农村后备干部中发展党员。实行以“两推一评一考一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员制度。“两推”,即采取党员推荐、村民代表推荐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一评”,即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两推”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凡得赞成票不超过%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考”,即对发展对象进行理论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谈话;“一公示”,即在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前,对拟发展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规范党员管理。村党支部要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制度,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要按照党员标准,对党员义务进行细化,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党员家庭十带头”、“帮贫扶困”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规范党员处置。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根据党员量化目标完成情况,由村组以上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每半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慎重确定不合格党员,并按程序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处理。

对违反党章、党内法规,特别是参与和组织越级上访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疏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六、以齐抓管为目标,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机制
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党委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一责任人直接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同抓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强化检查考核,督促抓好落实。纪检、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和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深入调查、超前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并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管,整体推进的格局。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牛鼻子”,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加大后进村转化、中间状态村整顿和经济强村党建工作力度,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和推广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鼓励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力争两内全镇%以上的村达到“五个好”的标准,镇达到“六个好”的标准,努力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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