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暂行规定(二)

更新时间:2023-07-14 04:43:09文/高考志愿库
干部考核暂行规定

(四)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本度考核总分在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

此外,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定为不称职等次:

()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处理之中的;()严重失职,给基地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基地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经帮助仍无明显进步的;()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具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因病休息或出国探亲超过半以上人员;聘任试用期未满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考察,考察结果供正式聘任或另行分配工作使用。

、对转任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工作单位提供。调任(或聘任)工作不满半的干部原则上只作工作总结。

五、考核方法、程序

对干部的考核分为中、度考核。中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实施,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终总结一并进行。

、考前动员。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考核工作。

、被考核人个人述职。每个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将任期以来履行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有关内容填入《干部考核登记表》,按照干部不同的职务层次,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个人述职

干部个人书面总结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控制在字以内。

、测评。在个人总结和述职的基础上,进行干部自评、互评、群众和领导无记名测评。

、考核结果的确定和审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测评结果,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进行确定每个干部的考核结果,写出评语,考核结果要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考核结果的反馈。考核领导小组要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基地主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时间

度考核由各单位在度结束时结合终总结进行。

六、考核的组织

工作

考核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随意性和走过场。考核应集中力量和时间,尽量不影响机关各部门的正常工作。

、考核工作在基地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有关的考核工作。

、基地在干部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干部的考核领导工作。

、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干部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及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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