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下水;各种色情、淫秽、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一个学校,
家庭教育对青少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对青少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违法犯罪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