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