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激。
、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十一)学生的体检资料。
(十二)学生学籍和学科学习档案由教导处负责,德育档案由德育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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