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目的
.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考核原则
.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考核方式
.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考核程序
.员工每月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各部门长每月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考核注意事项
.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每月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考核结果处理
.连续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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