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八)

更新时间:2023-07-14 09:41:24文/高考志愿库
国税局机关工作规则
五十八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国税系统中心工作以及基层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调查研究计划。要把pdca闭环管理方法运用到调研过程,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抓紧时间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十九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按季向机关党办、市局督查部门报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机关党委要通过讲评会、目标考核,对各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季度机关讲评会都要对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树立典型。

十一章大事记编写制度

六十条“xx市国家税务局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是一种及时、准确地记载和反映全市国税系统、市局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的公文形式,是机关重要的文件资料。
六十一条大事记记载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同志对我市国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到我局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税收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条例;
(三)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情况;
(四)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局机关内设机构增减变化、干部任免和调换、重大奖惩等事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全系统和局机关的重大工作、活动情况;
(八)其它需要记载的重大事项。
六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局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于每的月日前和次的月日前将涉及本单位可记入大事记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局领导重要活动情况,由陪同人员或有关单位负责提供。
六十三条大事记每半编写一期,以时间为序一事一记。记入大事记的事项要不重不漏,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况都要简明扼要地记述清楚。办公室将大事记文稿编好后,经办公室主任审阅,送局长审签。
六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印发。大事记只印发各位局领导,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留底备查,终统一归档。

十二章请假销假制度

六十五条机关干部的休假分为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对假期的范围及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十六条假期批准权限及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病假等的,要求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其中,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事假,副处级(含副处)以下干部在青天以内的,由本处(室)领导审批,送机关党办备案;超过天或离开xx市区的,要经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三)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各种假期,均须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请、休假条》,假条一式二份,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存根联留机关党办备案;另一份由请假人所在处室保管,作销假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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