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打铁还需自身硬》是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反腐电视专题片。影片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的指示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体现“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2017年1月3日-5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每晚8点首播,新闻频道每晚9:30重播。
如何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全社会都关注的问题,也是纪委必须回答的问题。与大家见面的三集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就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探索和坚决行动。下面就是我观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心得体会。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面对各国媒体反复提及的一句中国传统白话,无论是新一届政治局常委记者见面会,还是赴基层调研,都多次强调。治国在政,为政在人。“打铁还需自身硬”,最直接的含义是我们自身还不够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形象地点出了当前党所面临的挑战,指明了8700多万共产党员努力的方向。
一是政治上要过硬。就是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服从中央决策部署,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的人;始终做到大局为重、人民利益为重,勇挑重担、勇担责任,真心为民谋福祉,真情为民办实事,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事业胜利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思想上要过硬。用的话来说就是要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从严管党治党首先就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这就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得起各种考验,做到“政治清白、思想清明、工作扎实、做事干净”,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三是能力上要过硬。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本领提出了新的要求。素质和能力,来自勤奋的学习、实践的磨砺。只有坚持不懈乐学、博学、善学,才能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规政策和工作方法技能;只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才能真正成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
专题片共分三篇: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专题片摄制组先后赴15个省(区、市),采访了3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拍摄了10多个案件。朱明国、金道铭、魏健等10余名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现身说法,剖析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和思想蜕变过程,发人深省、令人警醒,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信任是领导干部秉公用权的基本前提,监督是权力正常行使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信任,更离不开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党内监督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实践检验真理,制度固化理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释放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安国兴邦,关键在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批批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保证。
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体现着组织和群众的信任。组织既充分授权,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又严格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有统计表明,在所有受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出现问题的比例超过1/3。权力是把双刃剑,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为其创造和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同时也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主攻目标??
魏健案的教训是深刻的,从事监督执纪的这支队伍,如果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反腐败工作离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一系列纪检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充分印证了*提出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这一个个曾以优异表现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的党员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心中却没了定力。面对执纪审查回想起激情燃烧的岁月时,在忏悔中都说如果组织严格管理监督、及时提醒纠正,就不至于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无数案例证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极其危险。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锻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信任,更离不开监督。组织的充分信任,能使干部放开手脚,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组织的严格监督,能促其恪尽职守、遵规守纪,不偏离正道、不走上歪路。
全面从严治党越深入,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暴露越充分。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由于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以及覆盖的全面性不足,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管用办法不多,让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监督甚至成了监督不了的“特殊人”。
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认识越深刻,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把握就越准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全面总结管党治党经验教训,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政治巡视,推动派驻全覆盖,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以问责为利器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不断融合,指向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这一重要历史时刻。《条例》在总则部分庄严写下一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将这一重要理念固化为制度,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
规矩齐全并不会自成方圆,制度的力量要在执行中显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既是修订《条例》的指导原则,也是落实《条例》、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所在。
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对党委常委会成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承担起监督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体现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好头、作好表率,下面就会跟着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能否正确认识和对待来自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提醒,是检验党性强弱的试金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坚决不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擅自行使,不该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行使,“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党员破法无不始于违纪,违纪必有苗头。“四种形态”写入《条例》固化为党内法规,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抓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方针,避免把监督同惩治划等号,就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重点放在事前和事中,落实《条例》关于“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等规定,“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还需要用好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等各种日常监督制度,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在潜移默化、日积月累中不断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两者并重,在党内监督中必须结合起来综合使用。《条例》关于保护、激励党员干部的内容都是硬性规定,也是有效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前提。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既要严格管理监督,也要做到政治上激励、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
《条例》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凸显了各级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也体现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履行好“专责”,首先就要作表率,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防止“灯下黑”问题,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坚持严字当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责任,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做足功课,用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发挥好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用好信访举报这个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同时,要切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通过问责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准则》《条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王岐山同志指出,“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权力的有效监督,持续破解这一难题,才能永葆先进性和有效性”。利器已具,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持续”二字上狠下功夫,以切实有效的党内监督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