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读后感1500字
《孙中山》讲述了中国伟大的人物孙中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讲述了他如何走上革命道路、为中国革命奔走一生,最后为救国救民而鞠躬精粹的曲折历程。《孙中山》前有序言,正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再见了,翠亨村;第二章:海外求学;第三章:推翻满清,建立民国;第四章:讨袁护国;第五章:伟大的转变;第六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孙中山出生贫苦,祖籍广东,12岁时随哥哥孙眉到夏威夷去,到了意奥兰尼中学,全校的教师只有一个是夏威夷人,其余都是英国人,他们用英语进行教学。孙中山听不懂老师的话,更不认得黑板上的那些字。他没有因此而气馁,认真学英文,最后他把英、汉两种语言相对地比较,英语较好学。他发现,英语有26个字母,由26个字母组成各种各样的单词。学校开设的课程是上私塾时所没有的,这些课程大大地激发了他学习的积极性。在三年以后,孙中山毕业了,他的英语语法课获得了全校第2名!后来他又到了奥阿厚书院读书,在学校一直是优等生。由于哥哥孙眉担心孙中山会变成一个洋人,就迫使他离开檀香山,回到翠亨村,这时他已经是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了。他有了新知识、新思想,胸中燃烧着改革的热情。他一面帮助家人做些农活,一面在村民中大力宣传社会改革,抨击腐败的中国政治和落后的社会习俗。 1883年11月,孙中山再次告别家乡、告别父母,到香港求学。他学习努力、成绩优秀。他从中央书院毕业后,改学医学,他想“由医人而医国,借医术为入世之媒”。在西医书院念书期间,他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宣传革命、策划革命上了,满脑子都是革命思想,见人就谈革命。孙中山从西医书院毕业后,在澳门当了一名西医师。但他认为“医术救人,所济有限”,“医国”比“医人”更重要。1893年冬,他组织成立了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他先后组织了10次革命起义,都以失败告终。但他没有气馁,继续组织发动革命武装起义,终于在1911年的武昌起义取得了成功,推翻了清朝政府,这就是有名的辛亥革命。由于孙中山轻信袁世凯,把总统之位让给了他,革命果实就这样被窃取了。孙中山又开始讨袁护国活动。粉碎了袁世凯的皇帝梦后,孙中山又奋起斗军阀。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后,为求统一,扶病北上,最后鞠躬尽瘁,为革命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孙中山是我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他一生成就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推翻了统治中国268年的大清帝国,从而也就结束了自秦始皇以来绵延了2133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另一件是高举起反帝反军阀的旗帜,坚定地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建立了三民主义和公产主义的革命统一战线,推动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发展。他一生经历了无数次失败,却在失败中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他在失败和成功的辨证统一中,铸就了自己的人格。他有救国救民的崇高理想、愈挫愈奋的坚强斗志、永不停顿的进取精神和公而忘私的高尚品德。这就是孙中山,这就是孙中山留给我们的遗产。孙中山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他生为平民,死为平民,在平凡中见伟大。
读完《孙中山》以后,我越来越感觉到孙中山先生的伟大,他的最伟大之处在于他的“博爱”和“天下为公”。我决心:一定要向他学习,刻苦学习,将来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把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为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革命的火焰是红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孙中山??革命的先驱,国民党创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大总统,推翻清政府第一大功臣!他自幼便有超出凡人的智慧,他生在清朝末的一个贫苦人家,却有着革命的强烈意识,让人惊叹!他不信鬼神只信科学得精神让人不可思议!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学习西方文化长知识,多见识的一个青年。他虽然多次武装起义失败了,但他不灰心,在南昌起义中打响了革命的第一枪!孙中山一生是辛苦的。 这本书让我有很多收获,但我还那么一句话:不付出相应的代价,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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