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指南》的精神及市、县近期发放的学前教育文件为主要宣传内容,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师幼、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下面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学前宣传月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1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三〔201X〕5号)以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x〕317号)等文件精神,从幼儿园、小学和家长三个层面进行宣传:
1.幼儿园层面:主要包括幼儿园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幼儿园如何萌发儿童积极入学愿望、增强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学习习惯、缩小幼儿园小学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2.小学层面:主要包括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小学如何加强幼小互动、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3.家长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保教知识、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保障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
2.幼小同步行动,实现双向衔接。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同步宣传,双向衔接,相互配合。幼儿园要从自身做起,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同时指导家长从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引导教师特别是低年级教师切实转变教育理念,科学安排课时进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缓解家长担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幼儿园通过带领幼儿参观小学,有意识介绍小学学习情况等方式,帮助幼儿提前熟悉小学环境,形成对小学的直观印象,引导和激发幼儿对学校生活的向往和兴趣。
3.坚持专家引领,提升宣传质量。市、县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基层集中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宣传教育和教研指导工作,引导两个学段同步行动,双向衔接。同时要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4.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抓住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认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
开展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为教师、家长开展专题讲座,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制作一期主题宣传栏。各幼儿园必须以“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为主题,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传挂图、《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资料进行张贴。
组织一次家园互动。各幼儿园要通过家长研讨会、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释疑解惑。
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官方微博、海报发放等形式,支持各地开展活动。请各县区和幼儿园随时关注,及时获取宣传资讯。
5.加强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各县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部署情况和实施效果。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进行汇总和推广,请各县区于6月21日前将本县区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一、活动主题: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20xx年度的宣传活动。
1.面向幼儿教职工宣传。各校(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以“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为交流主题,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幼儿教职工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提高保育能力。
2.面向家长宣传。各校(园)要发动教师、邀请有关教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通过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以孩子是怎么看待您付出的爱呢?您表达爱的行为和方式符合孩子的需要吗?怎样爱孩子才能让他们理解和接纳等问题为切入点,在生动活泼的过程中,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引导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3.面向社会宣传。各校(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街头咨询等各种媒体和方式,将《指南》理念和方法凝聚成“给孩子适宜的爱”的鲜活主题,用“适宜的爱”与“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指南》的价值,积极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各校(园)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一是要发掘有关“适宜、不适宜的爱”的生动事例,如生活小片段、亲子对话,运用宣传栏、图片展、播放视频等进行展示。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第六届“六月儿童科学乐”以及第一届“娃娃乐”故事会活动,引导和促进幼儿园语言与艺术及科学领域的教育活动。三是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具有地方特点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四是宣传月期间教育部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和推进相关专题宣传信息,届时将在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开展大型公益咨询宣传活动,请各校(园)密切关注,积极参与。
3.要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各校(园)要对宣传月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各乡镇中心小学,示范幼儿园、碧阳幼儿园、红旗幼儿园、宏村幼儿园、渔亭幼儿园、首府幼儿园将宣传活动方案(或计划)和总结及活动图片等材料,于6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县教育局教育股,以便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