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要求,近期,市发改局积极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交换问题,交流思想,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全面深入地查找“四风”问题和其他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为下一步召开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三实”,取得了一些实际成效。
一、领导带头,要求切“实”
一是及早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斌华同志在第二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即对谈心谈话活动做出安排,要求以“赶早不赶晚”的原则,尽早制定活动方案,尽早安排落实,为下一步工作预留时间。二是加强督促。局实践办制定方案后,朱斌华同志多次督促,要求参与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思考问题并提出意见,以见缝插针的态度,按要求开展一对一谈话,并且要求做到实话实话,不拐弯抹角;要一针见血,开门见山;推心置腹地谈,开诚布公地谈;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帮助对方认识自己,切实查找问题。三是以身士卒。活动开展后,朱斌华同志首先向班子其他成员亮明自查的问题,再主动约谈,一方面认真听取对方意见,另一方面尖锐地点出对方问题,直接活跃了班子气氛,使其他成员敢于开口,发真言,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分级分类,推进扎“实”
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市委实践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局实践办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对象、谈话内容、时间安排、活动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从5月19日至6月9日,在局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干部之间广泛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活动。其中局内人员的谈话,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二是制定谈话记录卡。为做好谈话内容记录,我局别出心裁地制作了谈心谈话记录卡,要求每对谈话人员分别填写一张记录卡,主要记录自己对对方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谈话完成后交由局实践办统一存档。填写记录卡的安排,为领子班子进一步查找问题,更好地完善集体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以及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三是层层落实。方案下发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局长朱斌华同志的要求和带头下,内部迅速做好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工作时间俩俩开展谈话;领导班子各成员在平时工作之余,专门抽出时间与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心;各支部通过座谈会方式,与党员干部普遍谈心。局内人员谈心谈话结束后,均认真填写《市发改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谈心谈话记录卡》并交由局实践办存档。目前,领导班子内部,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已基本结束。
三、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一是从严要求。我局在活动方案中对谈心谈话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参与人员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要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意见谈好,达到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加深了解,增进互信的目的。二是有血有肉。班子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四面镜子”,互相听取对方对自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并互相交换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分管领导认真听取科室负责人对自己所提的“四风”问题,并共同探讨改进工作的方法;各党支部内部的谈话,主要了解各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动态,以及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就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进一步找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基本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珍惜岗位,廉洁从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思想上、行动上正确认识和行使我们手中的权力。廉洁从业,克己奉公,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管好下属。
二、加强学习,增强素质。要有敬畏之心,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淡泊名利,知足常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三、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民主集中制,把“三中一大”落到实处。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带好队伍。
保证内容: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车皮车票审批、干部任用等问题;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办公室
谈心人:A
谈心对象:B
B:我要检讨一下自己:在学习上我还存在着应付思想,表现为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平时强调工作忙而放松学习要求,读书也只求数量不求质量,使自己的政治素质难以提高。
A: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我自己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在理想信念上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学习不够专心,有时半途而废。我认为,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的锻炼。
B:现在我认识到,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是世界观改造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才会提高。
A:不错。只有刻苦学习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保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说到工作上,我要批评你了:就是在业务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对你自己负责的工作都是浮于表面,没有认真从理论上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关键所在,难以从本质上提高工作质量。
B:这主要是我的工作主动性差造成的。由于工作压力大,又不易见成绩,所以没有深入钻研下去,没有起到一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后我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同时勤于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自我。
A:你的思想和工作表现都是不错的,你能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工作勤恳,为工作作出了应有的奉献。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只按照领导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能够很好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造成了侨务工作循规蹈矩,没有创新,不能充分发挥出工作职能,只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此外,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精神状态不能很好的适应
工作开展要求,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好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B:多谢你的批评指正。我要纠正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不断充实工作内容,重在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上做文章,各方面的工作都要走到前列,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工作年年有进步,把工作做好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局十二项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要求,现对完善省统计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类型
谈心谈话分为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干部任职谈话、廉政谈话。
二、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
(一)谈心谈话对象
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主要是指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干部谈心谈话;部门正职与副职、与部门所属人员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委、与支部所属党员谈心谈话。
根据需要,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适时与部门主要负责人、普通干部谈心谈话;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采取相互约谈的方式,一对一进行;可以是上级约谈下级,也可以是下级约谈上级。
(二)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情况;
4、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四风”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勤政廉洁各项规定情况;
6、党员、干部对局党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谈心谈话要求
1、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的谈心谈话外,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2、干部遇有下列情况时,必须进行谈心谈话:工作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化时;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遇有明显问题时;工作中造成明显失误、产生不良影响时;家庭或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时;在干部群众中有明显不良反映时;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
3、谈心谈话坚持领导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民主平等,有针对性地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剖析问题,使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到实处。
4、对谈心谈话中涉及或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意见、重大事项,必要时可向局党组反映或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
三、干部任职谈话
(一)谈话对象和内容
任职谈话的对象为省统计局党组任用的省局干部、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
任职谈话的内容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根据领导干部新任职务的岗位职责,提出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
任职谈话一般在上任前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须在任职后1个月内完成。
(二)谈话分工
省统计局任用的正处职(级)干部,由局主要负责人谈话;副处职(级)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谈话;省辖市调查局局长,由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省辖市调查局副局长,委托省辖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县(市、区)调查局正副局长,一般委托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
四、廉政谈话
(一)任职廉政谈话
1、谈话对象和内容
任职廉政谈话对象为:省统计局党组新任命的处级干部,从事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事项审批等工作的干部;新任命的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干部。
谈话内容主要是宣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等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及对新任职位(岗位)的具体规定;根据新任职务(岗位)的职责,提出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
任职廉政谈话可以在任职(上岗)前进行,也可以在任职(上岗)后1个月内进行。
2、谈话分工
省统计局干部,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谈话;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干部,分别委托省辖市和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必要时也可由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直接谈话或共同进行谈话。
(二)廉政考核谈话
1、谈话对象和内容
廉政考核谈话对象为省局党组管理的处级领导干部和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干部。谈话内容主要是向干部反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其他专项廉政检查考核的结果,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
廉政考核谈话一般应在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谈话分工
省统计局处级领导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谈话;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干部,分别委托省辖市和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
(三)提醒谈话
1、谈话对象和内容
提醒谈话对象为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有违法违纪苗头,
违反勤政廉政制度情节轻微,工作懈怠且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重点是处以上干部。谈话内容主要是教育督促其警醒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2、谈话分工
省统计局处级干部,由驻局纪检组组长和分管局领导共同谈话;省属市县调查局领导干部,分别委托省辖市和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谈话,必要时也可由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直接谈话或共同进行谈话。省局其他人员,由驻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和谈话对象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谈话。
(四)诫勉谈话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对党员干部诫勉谈话的规定进行。
廉政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提醒谈话要作好记录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谈心谈话工作在省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干部任职谈话、廉政谈话的计划制定、协调委托和组织实施分别由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驻局监察室承办。
谈心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要及时将谈话时间、人员等情况提供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每年年底对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