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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选题范围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和校级项目
省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的选题范围说明如下: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 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5. 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6.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7. 社会调查项目。
8.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申报,申报者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学生可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每个项目必须要有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
3. 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必须明确(如论文需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等)或做出实物样品。
4. 申报者须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型,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份(附件2)。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由学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报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院负责评审确定项目类型和数量(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数量分配参照附件5),各学院在评审时应以质量为前提兼顾数量,并将评审结果于4月19日前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实践科,各学院应广泛宣传和发动学生申报项目,并将学生申报的所有项目也统计在汇总表中一并发教务处实践科,评审结果和学生申报数量比例应达到1:1.2。
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各学院汇总后交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孙勇老师处。
申报表中的专业门类目录请参照附件4规范填写,被推荐拟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项目,还需从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登录申报(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四、项目管理
2019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启动时间为2019年6月,中期检查时间为2019年12月,结题时间为2020年5月,项目主持人应有计划、合理地安排时间,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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