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如猛虎不能散养,散养必定伤人;权力如洪水不能越界,越界必成祸患。
独占性、排他性、扩张性,是权力的突出特点。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得出结论:凡有权力者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从古至今,人类一直在寻求各种可以驯服权力的方法,最终发现,只有制度的铁笼扎紧扎密,权力才不会为所欲为,腐败才不会越演越烈。
对权力而言,没有监督的制度,是乏力的制度;没有制度的监督,是疲软的监督。我省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令人震惊、痛心和警醒,同时也让人清醒地意识到,冰冻三尺并非一日之寒。其中之关键,一是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关权力的制度笼子没有织密扎紧。吕梁、高平、交通厅等窝案、串案说明,在一些资源集中、权力特殊、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有的制度缺陷大、漏洞多,有的制度挂空挡、成空转。而监督权力的制度不是缺失,就是不到位,甚至成摆设。由此导致,一权独大,一人独揽,失去控制,最终使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走上不归路。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六权治本”思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依法确定权力,就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架构,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阳光行使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解决公开透明问题,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惩滥用权力,就是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查严惩,坚决防止把权力变成谋私工具,把制度和党纪国法变成“稻草人”。
实施“六权治本”,是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要边学习、边讨论、边落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内涵,因时因地制定相关规则和程序,规范权的运行、规范人的行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既要杜绝规章制度大而化之、人云亦云,或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等倾向,更要杜绝制度“上墙不上心”等现象,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轨道运行。
实施“六权治本”,必须强化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要信仰法律、尊重制度、敬畏权利,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根本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没有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致使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事情一再发生。实施“六权治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恶补法律知识,深化法治认识,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
“六权治本”,是解决山西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都要重视起来,真正把“六权治本”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