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勇于面对突出问题,坚决消除痼症顽疾,进一步营造良性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我们将站在讲政治规矩的高度、站在推进从严治党的高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有力抓手,作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焕发最佳工作状态的纪律保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固化制度、常态问责,不折不扣地坚决抓好推进落实,切实为加快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扫清障碍。
找准症结、夯实责任,切实强化担当。这次省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必须清理的八个方面问题,大多数都属于老病顽疾,经常治理却久治不愈,这些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制约和影响着我县实施“11348”工程、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的大局,成为了阻碍我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全面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的瓶颈。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我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我们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缺位。对此,我将带头一如既往地坚决把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用好问责这个手段,问党委(党组)主体之责、问纪委(纪检组)监督之责、问相关人员违规违纪之责,严肃处理和曝光履职不力的反面典型,真正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
顺势而为、精准把握,认真解决问题。我们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准确查找存在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摸排,特别是找准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中梗阻”、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涉农资金方面压减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全;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找到最恰当、最迅捷的解决方式和途径,结合落实市委“四个干”工作机制,绘制解决问题的运行图,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切实发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同时把最关键、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突破,真正做到突出问题重点清理、焦点问题优先解决。
制度跟进、严防反弹,构建长效机制。我们将把抓清理、搞整治与建制度、促改革、抓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紧盯管人、管事、管钱等重点环节,抓住土地、城建、规划、民生等重点领域,以落实乐亭重点项目快速审批“五日工作法”、打响“投资乐亭、事事畅通”的环境品牌为载体,进一步围绕提高效能、方便群众、廉洁干事加大改革力度,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在细化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坚持长期抓、抓经常,以实实在在的新招数来破解难题,逐步形成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以清风正气促改革、快发展。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省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违规进人两个方面问题。
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三个方面问题。
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乱摊派三个方面问题。
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问题。 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六个方面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每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各负其责、环环相扣、无缝衔接;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清理事项的内容、标准、时限、要求;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对照清理整治内容,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查,分门别类地把问题梳理出来,做到应清尽清、清全清深,推动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要对责任单位上报的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究,坚决做到“三个剔除”,即不属于两个专项工作范围的,要剔除;多头上报、重复上报、一案多报的,要剔除;问题层次低、作表面文章、滥竽充数、避重就轻的,要剔除,确保问题找准找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