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7-10 14:51:43文/高考志愿库

【关于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1】

一个国家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司法公正,法律是代表国家衡量公平的天平,裁定正义的底线。也是老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失守就会绝望。它将给民众心理以毁灭性的打击,带给社会灾难性的后果。*同志曾指出:“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所以,司法腐败是最要命的腐败。它扭曲了构建一个正常国家的基础框架,破坏了守护民众肌体安危的“免疫系统”,若不铲除,会驱使民众与政府反目为仇,导致共和国大厦的坍踏。

司法的不公,最重要的就是它亵渎了法律。在今日依法治国的年代,特别是强调法制反腐的关键时期,司法不公带来的危害更是不可饶恕。因执法者的自身腐败,势必与腐败分子结为“连襟”,使神圣庄严的法律成了摆设,有时还成了邪恶势力的保护伞,重庆的“文强”案就是其典型代表作。所以,怎样反司法腐败,如何在人民心中重塑司法公正的形象,是摆在执政党面前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大事。要从源头上抓起,从根源上铲除司法腐败的土壤才能防微杜渐。

司法腐败的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司法队伍自身不够过硬;二是现行司法体制上的一些弊端;三是内部制度不健全;四是监督机制滞后;下面我们逐个分析:一是有些司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水平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在司法队伍内部,一些忽视思想改造、无理想信念、道德沦丧之人,过不了“权、钱、美女”关,因一己私利于国家法律而不顾,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己谋利的工具。最终走上司法腐败不归之路。还有部分人个人业务素质不高,专业知识缺乏,导致以情代法,办人情案等都影响到执法公正。二是现行司法体制和机制上的缺陷。由于受机构设置和行政管理模式制约,我国的司法体制及运作过程带有明显的地域行政化色彩,司法部门对外难以保持中立,对内也不能保证办案人员的独立性。加上办案经费、物质设施、人员升迁等均受制于地方党政机关,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同一类纠纷在不同的地方出现竭然不同的判决结果。难以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另外,因财力的不足,司法部门向当事人变相收取办案经费之事也时有发生,也是人情案、关系案杜绝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与惩治力度不够。事实表明,司法腐败严重的地方,往往是内部管理最不严谨之处。在这些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缺失,职责不明、纪律不严、划圈而治;有的是领导自身不廉,上行下效,结果造成权力空间,使得有恃无恐,连出腐败窝案。有的单位长期忽视对司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已发生的执法犯法、腐化堕落案件查处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使处理也是走过场、不触及根本,这样就使贪腐成本过低,起不到震慑贪腐的作用。 四是监督机制滞后。正如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所说的:“一切权利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样,是失去了监督的权力导致了司法腐败。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力太大,但在审判制度、内部制约、外部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同步措施又没跟上,缕缕发生了“亡羊补牢”之事,也是造成更多的“亡羊也无法补牢”的根本原因。因为,一旦“误判”的人头落地是无法去“亡羊补牢”的。

因此,根治司法腐败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打铁还须自身硬”。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学习“十八”报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按要求的从理想信念入手:“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跟踪教育、社会教育等结合起来,形成廉政理念的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励、自警。要求他人做的,自己先践行。做好自身清,身边清,家庭清,给广大司法人员做出表率。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制,加强司法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与时俱进地提高办案质量。这既是保证司法队伍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也是提高其业务能力之内因“软件”。

二是要探索管理体制的改革之路:司法的中立会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最安全的方式换取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公正。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司法独立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原则,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探索一条从人、财 、物方面摆脱地方党政机关的控制之路犹为重要,它是保证实施司法公正的“硬件”条件。另外在司法机关内部,还要明确办案人员的权责范围,以法规的形式界定司法干警办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严格的办案程序,形成权责分明的责任人制度,保证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独立性。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说过:“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要有强有力的制度做铺垫才能管好人。所以,要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程序制度、干部选拔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内部各项制度及工作规范和程序。同时,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围绕严格秉公执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规范广大司法人员的行为准则,堵塞漏洞。特别是对容易产生腐败的执法岗位与环节,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防范机制。

四是要加大对司法腐败的惩治力度:对于司法腐败要依法从严惩处,历史上商鞅变法南门立木、齐国攘直整顿军队、诸葛亮挥泪斩马谡都是今日执法之镜鉴,毛*力崭刘青山、张子善也为我们树立了从严执法的榜样。对于违反党纪、政纪和内部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触动其灵魂,帮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触犯刑律、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权钱交易、执法不公等司法腐败案件,无论涉及到什么人,绝不姑息迁就,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对内部司法的监督考核,把不合格之人和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司法队伍。

五是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实践证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必将导致腐败。那么,如何克服权利的诱惑和侵蚀呢?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从事物的性质来看,要防止滥用权利,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因此,要防止司法腐败,必须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从制度、体制、机制上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第一,党委、人大监督。建立和完善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监督制度。主动征求党委、人大、政协对司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查、评议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他们的意见与建议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信息。第二,群众监督。建立司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和接待室。要鼓励人民群众对司法部门进行监督,对人民群众的控告检举,要认真受理和查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民主权利。第三,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平台的作用,深入群众、发扬民主、阳光执法、公正判决,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判决书都可发至网上,让公民自由查阅,接受人民的监督。

毋容置疑,当前我们正处在新一轮深化改革的时期,由于过去积累了许多社会矛盾,很多都需司法来化解。因此,维护司法公正,惩治司法腐败是今天的当务之急。它的成败不仅事关深化改革护航舰队的正点启航,还是力保人民江山长治久安的坚固城堡,更是中华民族复兴伟业能否园“梦”的法制保障。所以,人民寄托着很大地希望。相信在以*为*的*领导下,一定能摘除多年缠绕人民心头的司法腐败这颗“毒瘤”,使人民有尊严地生活在公平正义的蓝天下。

【关于奚晓明案件心得体会2】

执政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腐败。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在老百姓的心中“反腐”似乎只是一个口号,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但中央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相继出台,加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展开了全面的巡视,两轮16个巡视点,14个出现腐败问题,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足以可见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

笔者认为,攥紧的拳头力量大,反腐败也是一样,只有综合施治,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才能给腐败以沉重的打击。但又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些高官迅速“东山再起”皆是靠以权、花钱“赎身”因此预防司法腐败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预防司法腐败因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政府不应过度干涉司法,保障司法独立性。如果司法成为行政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就不再能够公正地处理问题了,它就会使自己的立场偏向于政府。那么众多问题官员再次“上马”并非难事,如此,司法不但会失去百姓的信任,反腐也只能是藕断丝连的表面文章了;二是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编制一张反腐的严网。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不阿贵,绳不绕曲。”这是法治精神的真谛,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司法腐败无处可逃。

随着奚晓明案提起公诉等事件的浮出,表明反腐工作已经释放出一种信号:反腐不“空谈”,要“实干”,反腐败正在以空前的力度全面推进,一个包括反腐实践、制度建设和公民参与的新格局,已初具轮廓。同时也用实际行动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无论职位有多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相信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切除腐败这个毒瘤,让“廉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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