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充满新意、饱含深意,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观点、新要求。说到底,就是要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然而怎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呢?依笔者之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从抓班子、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管理、抓惩处、抓保障、抓作风、抓服务入手,多管齐下,齐头并进。
一、抓班子 确保政令畅通权力透明
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能够带出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提高领导班子感召力、创造力的基本要求,更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一个关键。一是要在执行力、落实力、监督检查力上狠下功夫,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盘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决议,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要不断加大巡视督查工作力度,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四是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五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是重大决策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二、抓教育 让党员干部算清腐败的成本帐
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完善和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必须切实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一要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要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要高度重视提高干部学习能力,突出抓好各级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确保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彻底算清腐败的成本帐,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抓制度 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抓制度,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首先,要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第二,抓好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审批项目,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第三,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交流轮岗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抓管理 夯实拒腐防变的基础
管理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主要应从五方面着手: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责任相互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二是要大力加强执法管理,杜绝以权代法、随意执法、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等行为。三是进一步深化内部行政管理,促进行政管理规范高效、运转协调、服务优良、公正廉洁。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完善和推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做到“阳光采购”。
十八大以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作为一名县市区党委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认识上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自觉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刻领悟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1、真正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民心之战。*多次强调,党的作风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我们这么强力反腐,对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目的就是赢得党心民心”,“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帐,人心向背的帐。”民心所望,政之所向,*抓反腐败抓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赢得了党内外、国内外的广泛赞誉。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形成对腐败行为同仇敌忾的凌厉攻势。
2、真正认识到*对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判断。*指出“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腐败分子被震慑住了但还在窥测方向,甚至困兽犹斗;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高压之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时暴露出“小官大贪”案件,甚至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窝案串案;“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等等。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稍一松懈,问题就故态复萌。
3、真正认识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信心。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机关到企业单位,各个领域无不被反腐风暴席卷,凸显了“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外无空白”的特点。*指出,查处腐败,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零容忍,除恶务尽。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4、真正认识到*和中央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一是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频繁使用约谈、函询、报告工作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二是巡查监督、利剑高悬。三是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四是追责问责,指名道姓曝光。
二、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责任上肩,自觉担当。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挑起“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这副重担,在其位谋其政,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坚持“力度统一论”,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安排、同力推进、同步考核。
2、直面问题,敢抓敢管。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不当“甩手掌柜”,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特别是对自己身边的苗头倾向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当头棒喝,红红脸、出出汗;对一些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坚持原则,敢于揭露指正,决不能视而不见,甚至帮忙藏着掖着、捂盖子。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党委(党组)要以上率下,从我做起,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
3、强化问责,一追到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硬杠杠,要把责任追究作为首要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甚至“一票否决”。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追”,既查腐败者本人的问题,又查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
三、自觉强化党员干部职业修养
1、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党员与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休戚与共。我们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是党的干部。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有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时刻谨记党员的基本义务。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道路、制度自信,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做清醒人、明白人。要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吃苦在前,奉献在前,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2、严守纪律,严守规矩。党的纪律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我们党有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成文的规矩,也有一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约定成俗、行之有效的工作惯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的纪律作为刚性约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保密等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在党的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一律平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不仅要受到国法惩治,还要受到严于国法的党纪党规惩治。
3、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员干部都是党和国家的形象代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较强的影响力,一言一行都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在社会生活上,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带头践行*,倡导正能量,发扬高风尚,做道德模范、法纪标兵。在工作中,要秉公用权,廉洁奉公,担当责任,奋发有为,做勤廉典型。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道德监督,主动履行公民义务、党员义务和行政职责,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道德上做表率,发挥先锋队、排头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