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要求,近期认真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会。通过此次学习本人感触很深,不仅加深了对《准则》、《条例》的深刻理解,更坚定了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净化、祛除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污垢和顽疾。这也充分体现了*在党的纪律面前“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执纪问责成为新常态的强烈信号,体现了*致力于打造一支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党员队伍的坚定决心。历史和事实证明,只有经得起任何腐败诱惑的执政党,才能有资格、有能力保证政权稳固、国家长治久安;也只有这样的执政党,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也发现,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观念陈旧,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思想理论水平不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强,缺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对此,我谈一下自己的几点想法。
首先,知行合一,身先示范。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作为项目纪检委员,要执别人的纪,就要先学自己的纪,守自己的纪,就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深研、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在认识上高一层,在行动上快一拍,做到态度端正、令行禁止、遵纪畏纪,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其次,多管齐下,掀起热潮。《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仅仅靠自学研读是很难学深悟透的。下一步,将组织各部门开展研讨交流,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准则》和《条例》精神入脑入心,接受一次思想革命的洗礼,爆发一次思想革命的风暴。
最后,严格执纪,铁面问责。,项目上将针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典型问题,开展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使党员干部树立起不想违反、不敢违反、不能违反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同时,针对拒不收敛、依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无论涉及到谁,都将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捍卫《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地位。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按照*的统一部署,全面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的热潮。学习不是充门面、走过场,完全在于掌握、遵循并运用好。因此,任何一名党员和党员干部都必须心力合一,做到“沉下心、刻进脑、握在手”。
沉下心。“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紧要关头、特殊之时,最能看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能阳奉阴违、欺上瞒下、自欺欺人。一是慎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最关键之处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是讲政治讲规矩的生动体现。《准则》和《条例》的施行,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也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高线”,划出了“底线”。行为决定命运,这个时候,我们花点时间投点精力,把《准则》和《条例》的基本精神领会掌握了,今后可以少栽“跟斗”、不犯错误;反之,此时不重视,将来一定会追悔莫及。二是聚神。时至年底,又值“十二五”收关、“十三五”开启,各项工作任务确实很重,需要投放精力认真对待。但是,不能因为强调工作忙,而忽视或者冲淡《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有时间就例行公事学一学,一旦事来了,又把学习忘到脑后。“磨刀不误砍柴工”, 《准则》和《条例》学好了,对促进科学发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此,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筹安排,一鼓作气学好《准则》和《条例》。
刻进脑。“日习则学不忘,自勉则身不坠。”《准则》和《条例》只有长存脑海,抹之不去,才算得上学有所成。一是根植。《准则》是希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怎么做,确定了不同的标准,是正面引导;《条例》是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做什么,划出了“红线”,是提醒警示。通过学习,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皆能做到“言有坛宇、行有防表,道有一隆”。二是散叶。就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好学深学精《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还要当好“宣传员”,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准则》和《条例》的主要精神,及时传播党的政治主张、分享交流个人的学习心得、学习方法、学习收获、学习见解,使《准则》和《条例》能够赢得更多的社会关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
握在手。《准则》和《条例》不是“稻草人”,而是管党治党的“铁笼子”和“戒尺”,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概莫能外,必须身体力行。一是严守。《准则》和《条例》要真正成为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指南和价值遵循,要求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完全依照《准则》和《条例》指引的方向,不越雷池一步,不逾规矩半分,绝不做党纪党规的践踏者和破窗者。二是力行。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准则》和《条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如果自身违反了《准则》和《条例》,必须甘于接受组织处理,不能为自己谋求特殊照顾,成为“特等人”;承担执纪问责职责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违法乱纪者,不论其职务高低,要“敢”字当头,“严”字始终,一查到底,绝不妥协,绝不放弃,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黑包公”。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做到先学先知先行、真懂真管真严。具体讲,要做到“三专”:
专心研学,练好看家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就是监督的“法杖”、执纪的“剑谱”,必须专心研学、学深悟透,在学思践悟中提升素质、练好本领。要辩证学。“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源自现实需要,是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一准则一条例”是对全党的要求和约束,“一规则”是对“谁来监督纪委”的响亮回应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辩证认清前者和后者的关系,明白这既是对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又是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的行动指南,在学习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间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思维。
要深入学。克服“差不多、无所谓、顾不上、吃不消”的厌学情绪,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句研读,熟练运用条文规定,真正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刻印于心,融入血液、融入灵魂,绝不能“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要学以致用,不仅要做“存储器”,更要做“处理器”,先读厚再读薄,领会其内涵、汲取其精髓,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要贯通学。把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与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见微知著、由此及彼,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实在不清楚的要多请示、请教,不能“装懂”“玩深沉”,真正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专注实践,打造工匠品格
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一定要发扬工匠精神,把“一准则一条例”当做尺度和准绳,先正己后正人;把“一规则”当做斧锯和雕刀,在监督执纪中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要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更要认真落实自身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管妤队伍,重点管好部室主任、审查组组长,坚决落实“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防“灯下黑”,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时刻反躬自省。
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特别是专门约束执纪权力的“一规则”,光动嘴不动手不行、光“忽悠”别人自己不动也不行,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设身处地地反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下决心改正,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如,我们针对市纪委机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健全了基层党支部,并成立了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让党内政治生活首先在纪委内部严起,让党内监督首先在纪委内部落实,真正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要严格执行程序。依规执纪的前提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自觉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如果该走的程序不走,或者避重就轻“搞变通”,将程序当成摆设,依规执纪就失去了前提条件,贯彻执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新一届市纪委班子成立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市纪委工作规则、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活动报告等制度,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发后,我们围绕规则要求一项一项地看齐对标,遵照执行,确保凡是写进规则的都要严格落实。
专责监督,确保落地生根
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当前,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践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从严治党不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拨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目前,我们正在协助市委起草制定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丰富实践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挑不起“两个责任”担子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