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过程中,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事件。
教育厅驻吐格其村工作队结合“两学一做”和“学、转、促”专项活动要求,将学习、落实、实施好该《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吐格其村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重心。
一是高位推动促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迅速将《条例》传达贯彻到每一位驻村队员,要求工作队队员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切实把自治区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并立即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副小组长、十户长以及党员、团员、“四老”人员学习讨论《条例》,引导村干部和党员、团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二是多措并举促宣传。采取入户宣传、集中宣讲、播放音视频、发放材料、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针对学生、村民和收押人员亲属等不同群体展开不同的“去极端化”活动,既有大宣讲宣传,也有以健康讲座、志愿服务活动、文艺演出、国旗下发声亮剑等活动为引领,充分动员村干部、党员、团员的积极作用,打牢教育基础增强辐射作用,让广大群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性。
三是围绕中心促落实。将学习《条例》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好“访惠聚”工作“1+2+5”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通过教育转化培训使被帮教人员认清了暴力恐怖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性,并纷纷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弃恶从善,重新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教育家人、子女及身边的人要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去极端化”是关涉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代举措,而建章立制则是“去极端化”的政策依据;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才能确保将“去极端化”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喀什市把“去极端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坚决履行第一责任,常抓不懈。出台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程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方案》、《清真寺捐赠管理办法》和“严肃各级干部政治纪律的15条禁令”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让基层学有资料、管有办法。有刚性执纪,才有清正风气;好政风源于好作风的养成,作风好才能党风正政风好。在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中,搞一次特殊,就会损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一个污点;讲一次情面,就会失一片民心。喀什市对党性原则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上,坚持说到做到、敢于动真碰硬,以领导带头的示范效应、有纪必执的制度刚性、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充分释放从严治党的正能量。各项纪律也逐渐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杠,越织越密的制度笼子,越收越紧的纪律约束,给党员领导干部穿上了“紧身衣”,也提供了一面面镜子,映照着各级干部对权力和自我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