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严管就是厚爱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担起监督执纪问责重任,把正风反腐继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明确职责定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才能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治病是为了救人,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从近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如果纪检部门能够及时知悉并予以当头棒喝的话,他们也许不至于最终锒铛入狱,甚至于废职亡家。
在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看来,纪委发挥监督功能,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很多干部都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慢慢地成长起来的。在这过程中,不仅他们本人付出了努力,党组织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如果对领导干部犯的错不予理会和纠正,实则是对党和干部的不负责任。”正所谓,“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如果纪委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时刻管住纪律、看住权力的话,就能让他们避免犯法,对干部来说则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在党的历史上,确实有过曲折,存在过‘为惩而惩’的情况,那样做出发点就不是为了帮助同志。”中央党校教授高中华坦言。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是最好的教科书。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指导下,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行事作风也要随之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职能转变,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从严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要深化方式转变,接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深化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充分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1月29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对许爱民、颜世元、韩志然、孙清云等10名中管干部予以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通报称,“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山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颜世元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一次性公布10名受到党纪重处分的中管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还是头一回。力度之大,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思想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构建党内监督体系,为党的执政体系建设提供长久的、根本性纪律支撑,为党员干部的整个政治生涯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高波表示。
在中央党校教授辛鸣看来,纪委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既是做好本职工作的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爱。“过去,纪委对待领导干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当回事;要么就等‘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让一些领导干部一夜之间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种‘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很重’的做法对领导干部来说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涵盖了领导干部在违纪上所有的可能程度,从而让纪律处分更加恰如其分,不会要么偏轻,要么偏重。有了这‘四种形态’,领导干部犯了什么错,都可以依照相应形态对照处理。错误程度不同,处分的程度就不同。对犯了小错误的领导干部给予轻处分,能够让其深受警醒,从而悬崖勒马,而对别的同志来说,也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辛鸣说。
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担当。各级纪检机关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时刻做到以纪律为戒尺,对领导干部的任何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只有及时治“病树”,拔“烂树”,才能保护好整片“森林”。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承载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其自身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毫不避讳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有的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存在着能力不足的危险,有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
如今,要落实好“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这也要求纪检干部具有更高的能力和水平。辛鸣说,“过去,处理违纪干部的时候,模式比较单一,要么不当回事、不予追究,要么就等查清楚之后,直接移交司法机关。现在,有了‘四种形态’,而每种形态里又包含不同的处理形式,这要求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时更加细致、准确、有针对性。要让被处分的干部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既不能该重不重,让违纪者心存侥幸,也不能该轻不轻,让干部心生怨恨。”
党建专家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要在“德”和“能”两方面下功夫,既要强化党性、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敏锐性,又要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充分掌握党的理论、方针、路线、政策,对“四种形态”、党的纪律有深刻把握,从而真正做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专业化和精细化。
高波认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快“三转”,牢记纪委姓纪、在纪言纪,扎实研究“四种形态”“五种方式”“六大纪律”,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转变理念思路,提升工作方法,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有效清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从而让政治生态真正实现山清水秀。
第2篇: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严管就是厚爱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对于这句话,每个党员干部都需要仔细琢磨。当下,我们有些领导对下属充满了“人情味”,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然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如不及时敲打、告诫,小错误会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挽回。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生”的“严管”才能让干部防微杜渐,才是对干部的真正“厚爱”。
怎样做到严管厚爱?
制度规范是“标尺”。无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管理制度是每一位干部检视自身言行的“镜子”,也是部门衡量管理的依据,能有效避免随意性。
执行制度是关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管”就成了一句空话。“严管”就要做到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的人,不能搞“下不为例”。查处违法违纪既要叫得响,更要抓得实,对干部而言这既是警戒,更是保护。
以人为本是核心。“严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干部的价值,在严管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既要大张旗鼓肯定工作,大张旗鼓批评不足,大张旗鼓指出方向,也要教育与处理并重,表扬与批评并重,奖励与处罚并重,经验与教训并重,让干部觉得工作又搞头、又盼头,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严管就是厚爱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严管就是厚爱。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润物细无声”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全面的,纪委设立干部监督室,是为了解决自我监督问题,但这不能取代各级纪委常委会和内设部室、各派驻纪检组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对共产主义信仰的坚定、对*信念的坚定、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坚定上,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学习领会和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
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都是惨痛的,但凡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他们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组织对干部应有责任和温暖,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纪检机关对发生在身边的每个案例都要深入剖析,追根溯源,反思自己的责任。管理和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接到了对纪检干部的反映,哪怕是一封群众来信,都要认真处理。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小不然,但问题很可能就隐藏其中。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谈话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组织找干部谈话,体现的是对干部的爱护,被谈话的干部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干部在会上谈一谈,既是对本人的监督,也是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委要作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管党治党,就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告诫,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或者适当的工作调整应该是大多数,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关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该是少数;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不仅破了纪和规甚至涉嫌严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审查,但这是极极少数。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委机关党委,都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真正体现对党员和纪检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