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普通党员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心得体会(1)
11月25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听取全省改革进展情况汇报,讨论审议有关文件。徐守盛在会上特别强调“改革破题之后,关键在落实”。
这次会上,湖南深改领导小组梳理了出台的改革措施,提出了抓落实的步骤,意识到越是深化改革越是要有责任担当,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就越大,如果没有责任意识,不敢担当,在苦难面前就有可能畏缩不前或者难于有效突破,深化改革就停留在纸上,最终不仅耽误时机,也会越是求稳越是容易出乱子。
深化改革要求有责任担当,这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觉悟的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在深化改革的路径和方向,把依法治国作为深化改革动力和保障,为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不容否认深化改革在当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问题,为求突破,必须要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法,解决当前所遇到的问题,强有力的保证深化改革能在元年之后,求得突破,取得人民的信任,鼓舞人民信心,同舟共济推进深化改革取得突破,这是政治需要,是政治觉悟的体现。
强调责任担当,不是为所欲为,而是要立足省情,找准短板,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湖南省委清醒地认识到湖南深化改革的短板在非公经济如何大发展,及时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零折扣、零截留、零耽误、零走形”的标准,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拉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条“短腿”。如何落实政策,是干部责任担当的的试金石,抓落实就是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做深化改革的勇士和推进者。
深化改革必须要有责任担当。徐守盛在分析前段时间工作时指出,存在责任落实和传导压力不够、协调协同力度不够等问题。说明白点就是责任担当还不到位,要知道中央的顶层设计已经明确、深改的大政方针业已破题,要使得深化改革尽快突破显现效果,就需要狠抓落实,只有落实才可以实现顶层设计,也能在深化改革中重树信心,突破各种利益阻挠,实现中央和省委改革顶层设计的各项任务目标。正如徐书记所说深化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只有迎着困难上,用改革的办法推动深化改革,强化肩负政治责任,狠抓职责落实,按照规范的机制和科学的精神把握好改革次序、突出改革重点,才可以坚定不移把改革事业不断推向深入。
责任意识不仅体现在抓落实,还在于要确保深化改革不偏方向、不走弯路、不出乱子。这就要在抓落实的同时,时刻保持和*和省委的决策一致,把上级的整体谋划同完善地方改革措施结合起来,抓落实上做文章,各项深改措施才能兑现,人民才能享受深化改革的红利,创造性和积极性才能再一次调动起来。因此面对困难和问题,要敢抓敢管是政治责任要求,善抓善管是勇于担当体现。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超前谋划,确保深化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向深入。
深化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中国必然选择,每一位党员干部是如何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就会在抓落实中出现分野,改革的成效也会在真假落实中显现。岁末之际,湖南深改领导小组醍醐灌顶强调改革要抓落实,是抓住了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如此坚持不懈,必定成绩斐然,畏难不前,将会机遇尽失,悔之莫及。
2016普通党员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心得体会(2)
近年来,鄂州市鄂城区委认真贯彻“力度统一论”,强化政治担当,打好“主动仗”,种好“责任田”,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鄂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务强化主责之实,求担当之效
区委主要领导始终坚持知行合一,既“挂帅”,又“出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在《中共鄂城区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常委会集体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区长责任和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的具体内容。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了乡镇和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做到层层有明确之责,事事有负责之人,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闭环效应”。二是创新履职方式。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做到“三个转变”,即由听汇报到督促问题整改的转变,由单向负责到联动延伸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集中预防和事后相结合转变,促进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四个亲自”:责任制检查亲自带队;所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亲自了解;所负责单位整改完成情况亲自督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协调。三是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向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评议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约谈了2个乡镇、4个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暗访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今年年初,对区住建局、区教育局、汀祖镇、碧石渡镇等7家单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了“一票否决”,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务选人用人之实,求规范之效
区委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选拔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把握选拔好干部的目的原则和基本条件,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今年共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共300人次参加学习。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免程序。制定了《区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从干部调整动议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切实推行流程化管理,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以程序保公正,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真正让好干部脱颖而出。三是凭实绩选人用人。将干部选拔任用与工作实绩考核直接挂钩,印发了《乡镇(开发区)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实绩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把干部平时表现、群众认可度、工作实绩相结合,通过个人述职“亮”实绩、民主测评“验”实绩、组织谈话“问”实绩、年度考核“量”实绩方式,将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统一,充分发挥实绩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力求把每名干部德、能、勤、绩、廉掌握准。今年,区委探索运用“实绩考核+全程差额+竞岗”干改成果推荐了6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干部群众反映良好。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提拔干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形成纪检、组织、审计和单位监督机构协调联动的干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进一步提高。
三、务源头治理之实,求防腐之效
区委始终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关口前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全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先后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周运清为全区164名党员领导干部家属作专题讲座,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为全区150名“一把手”上《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解读》党课,举办了学习党章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进一步强化了全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严明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突出加强对“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行为;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领导廉洁自律。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今年以来,18名党员领导干部上交了11.05万元礼品礼金、3.65万元支付凭证;758名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出了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28人(次)领导干部执行了外出报备制度和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加强巡查,强化对区直部门班子成员的监督。立足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两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对31家区直部门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发现问题224个,发出整改通知书42份,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务正风肃纪之实,求为民之效
把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着力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规定意见,着力查处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请、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大操大办、违反工作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1次,制发通报10期,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处理49人,其中立案查处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七项专项整治、“三最”问题八个方面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问题314个,整改落实234个,以专项整治成效取信于民。三是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了汀祖镇副科级干部刘某和花湖镇教育干事熊某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1件,结案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追缴违纪资金306万元。
五、务支持保障之实,求执纪之效
区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一是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今年以来,区委先后从乡镇和区直部门选调5名干部充实到纪委工作,其中担任副书记1名,担任中层干部4名;区纪委1名常委重用担任副书记,1名常委明确为正科级,1名副科级干部重用交流到区直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一次性配齐配强7个乡镇和鄂城新区纪(工)委书记,7名原任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或重用,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交流提拔担任纪委书记。二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优化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在原有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的基础上,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更加聚焦执纪监督主业主责。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6个精简到11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有效避免了“越位、错位”问题。三是规范纪委书记排名和分工。认真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通知》精神,规范了全区纪(工)委书记的排名和分工,让纪(工)委书记轻装上阵,全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四是足额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参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区纪委机关公用经费按人平2.6万元全额列入区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