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
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古人云:“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就是规矩。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能体现出党对领导干部的负责与关爱。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原因,虽然极其复杂,但在他们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影子。
有句格言说得好,“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新准则已经实施,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把它视为自己从政路上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脚踏实地的为人民服务。
【篇二】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只有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才能保证我党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要保持廉洁自律,在具体工作中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这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党有决心有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地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地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我们党支部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课堂,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三、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而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也是我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人,利国,利己,利家,利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