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围绕着如何制定“十三五规划”、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进行了精心的擘画。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认“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就是为了实现这个宏伟的奋斗目标。
这是一次部署的大会、共识的大会、动员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品读十八届五中全会发表的《公报》,其三大亮点,熠熠闪光,意蕴隽远。
一、“六大原则”: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确方向
五中全会强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六大原则。这六大原则,是我们党首次对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提出来的,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不讲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离开了人民是历史的主体、社会的主体这样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终将一事无成;如果不讲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不能做到科学发展,偏离了科学发展的轨道,那么也不可能达到它所预定的目的。至于改革和法治、国内大局和国外大局,则如同鸟之双翼、车之双轮那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武器,须臾不可缺少。而坚持党的领导,无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关键性因素,是为荦荦大端、重中之重。
原则,是人们主观意识对客观规律的反映、认识和总结,它将成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准绳和规范。“六大原则”的总结和提炼,深刻反映和总结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规律,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保证。
二、“五个发展”:输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劲动力
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的提出,引起了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创新:在我国以资源要素和资本投资分别作为发展的驱动力遭遇困境之后,选择以创新作为驱动力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构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态势。今天,唯有创新,才有发展前途;唯有创新,才能加速发展。协调:在中国特色*的总体布局中,需要处理发展中的各种重大关系,例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协调发展,等等;协调的好不好,决定着发展的成败。绿色:这是全面小康自然环境的基本色彩,决不能让黄烟滚滚、沙尘飘飘、雾霾漫漫。全面小康,不只是GDP的增长,更需要的是山清水秀、云淡天蓝。开放: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今天的开放是立足于更高水平的开放,使开放更加丰富,更为深化,更具力度。共享:这最得人心和最使人民满意,全面小康不是一部分人过上好日子,而是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因此,一定要使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五大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不竭的发展动力,是我们摆脱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对策,是我们化解各种矛盾的正确选择,是我们构建美好的和谐社会的合理安排。
三、“七大要求”:托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功举措
五中全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谋划,堪称一次完美的顶层设计。它不但宏观地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了必须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和思路,而且具体地规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要求”,有了贯彻落实的可操作化的工作路数。
五中全会规定的“七大要求”:一是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二是要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四是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五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七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遵循“七大要求”,是我们决胜阶段走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部行程的胜计良方,是我们托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幸福生活的成功举措。
篇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共享发展,要求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标要求。这一战略部署抓住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乃至全面优化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关键,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这是因为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能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带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取得关键进展。
我国在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首次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提出“十二五”期间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但是,截至目前,我国仅有北京、天津、上海以及陕西、青海、西藏等6个省级地区实现了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绝大多数省份还停留在建立省级调剂金加地、市级统筹阶段。那么,为什么五年过去了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还是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根本原因在于其中的各级政府利益难以协调。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必然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责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和调整。
为此,“十三五”期间,推进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基本思路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及支出责任,共担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具体而言,重点工作应当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增加和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基础条件,是从筹资的角度提出的政策原则。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地区分割状态,各个地区的缴费费率高低不一,各个地区的缴费基数口径五花八门,这破坏了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缴费义务应当公平的底线,同时还影响了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在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的基础上,由各个省级地区上解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中央统筹基金,并在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在这个过程中,中央财政也应当承担补贴责任,不能完全依靠基金结余较多的省级地区来补贴基金收不抵支的省级地区,以体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养老保险筹资责任的原则。
二是进一步统一全国的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进行省际基金余缺的调剂。统一全国的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必然结果,是从给付的角度来谈的。目前,我国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不健全,形成不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数以千万计的参保职工由于这种原因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行政指令式的待遇调整政策甚至对现行政策中仅有的缴费激励机制还起到了消解作用,造成晚退休还不如早退休在养老金方面得到的“实惠”多。在统一待遇确定和调整政策后,各个省级地区之间的基金收支余缺由中央统筹基金予以调剂。
三是允许省级地区在确保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费率和待遇调整浮动幅度,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是出于尊重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现实国情和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阻力的考虑而提出的中央和地方利益协调原则。在各省级地区遵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大局并且将地区间差异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不至于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制度内负担比低的省级地区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允许基金结余较多的省级地区适当提高养老金待遇调整幅度,以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