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关于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心得体会【1】
党章是党的最高纲领,是党内“宪法”;党纪党规是党内一切活动的准则,是党的生命线。每次对党章的修改过程,也就是严纪律立规矩的过程。党章是全党的总规矩,违反党章就是最大的违纪。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多次重提党章,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新常态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作为党员干部,务必自觉增强党章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终身必修课。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出发点和基础是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核心和目的是守纪律讲规矩,这既是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的工作举措。
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
以“学党章懂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而且用整整一周的时间集中学习培训,这究竟为何?人行合肥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刘兴亚向记者娓娓道出缘由。在他看来,以前更多注重对领导干部进行业务方面培训,针对党建方面的培训少之又少。而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着手从严治党,*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也被总行纳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部署。因此,人行合肥中支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有必要围绕守纪律讲规矩的主题强化认识,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从人行合肥中支现状来讲,刘兴亚坦言,近两年来,在总行巡视、财监办检查、审计署审计等检查中发现,少数领导干部在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在内部管理方面、在习惯性做法方面,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
“这些问题和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改变的话,合肥中心支行更好地长远发展就无从谈起。”刘兴亚对记者说,“举办专题党建培训班就是要引导机关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形势,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好地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常态,真正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
让守纪律讲规矩入脑入心
“合肥中心支行党委对此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为举办好此次培训班,光年前年后就没少专门召集开会研究部署。从2月初党委中心组学习时定下来算,前前后后加起来足足准备了有一个半月。”陶诚谈起筹办培训班的细节如数家珍。
此次党建专题培训班五天的培训时间里,不论上午还是下午课程都安排得满满的,如此高强度的课程安排让人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学生时代,这五天的课程安排可以说是围绕“学党章懂法律守纪律讲规矩”的主题精心搭配调制的一份“定制套餐”。从内容上看,培训班先原原本本地全面学习党规党纪,认清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与外延,再讨论分析以往内外部审计检查所揭示的问题,明确政策底线和红线,然后又通过专家讲授反腐败案例分析和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从灵魂深处筑牢思想防线,可谓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从形式上看,既有大课堂集中认真学习,又适时穿插“规矩是什么、我们缺什么、应该怎么做”依次递进的主题分组讨论,最后还有“考试大阅兵”,整个培训过程既严肃活泼又别出心裁。
有理由相信这份精心烹制的“定制套餐”,一定能够起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的“奇效”,真正将守纪律、讲规矩彻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让守纪律讲规矩“货真价实”
对于长期以来多次参加过业务培训的大多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来讲,此次党建专题培训的内容,是既显得熟悉又觉得陌生。培训结束后,谈及感受与收获,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全程都参训的32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巢湖中心支行),听到最多的是觉得此次培训醒脑提神,有种使人豁然开朗的感觉。
“这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通过培训明白了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党的生命,以前不是没有纪律和规矩,而是淡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现在强调党纪党规,更加坚定了信仰。”
“通过培训正本清源,澄清了对纪律、规矩模糊认识,认识到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也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必须严于自律,不折不扣带头执行。”
这些肺腑之言表明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深层次的观念认识层面上已发生改变,也意味着守纪律、讲规矩的弦已绷紧,并进而落实到行动上。
2015关于学党章守纪律守规矩心得体会【2】
在这次“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教活动中,自己通过学习文件,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地查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此外,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责任感。另外还应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遵守维护党章全过程
守纪律讲规矩的根本是严守党章,严明纪律必须从遵守维护党章入手,在严守党章中找准支撑点,形成推动力。*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因此,纪律和规矩是一个整体,规矩就是纪律、纪律也是规矩,具有同等的普遍的约束力。
(一)遵守维护党章首要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政治纲领。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因此,维护党章权威,首在严明政治纪律,重在树立政治规矩。*反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鲜明指出了“七个有之”现象,提出了“五个必须”要求。当前,有的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社会上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严明政治纪律,就必须对这些行为严厉处置,决不允许党内有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二)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其内涵非常丰富,一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三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决不允许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组织、怂恿、诱使他人违背个人意愿投票表决。四要对组织忠诚老实。在组织面前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决不能见风使舵,弄虚作假。同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擅自脱离组织,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等行为,也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三)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基本规范,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证。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关键就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处理好公与私之间的关系。
一是不能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决不能以“帮忙”“关照”等名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要谨小慎微,决不能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要以公心选拔使用干部,决不能利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二是不能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党员干部个人不能违规经商办企业,也不能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防止权力与经济结盟。同时,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三是不能违规使用“三公经费”。一些干部往往在“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中上下其手、假公济私,比如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公车私用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廉洁纪律。
四是不能违规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以权谋私不仅限于自己侵占、收受财物,还包括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方面,这些行为往往“暗通款曲”,必须高度警惕。
(四)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的核心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不能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多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决不能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乱摊派,决不能在管理服务中违规乱收费;要对群众有真感情,决不能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的时候故意刁难群众,甚至搞吃拿卡要。
二是不能与民争利。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耕地保护、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办理,不能从中谋取私利。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搞暗箱操作。
三是杜绝官僚作风。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是本分,不能高高在上,搞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能解决的就必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能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更不能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五)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放在为民谋利上。党的工作纪律主要包括:
一是必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尤其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是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业绩是怎样就是怎样,不能漏报、瞒报、虚报,搞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严禁越权妄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超越权力界限插手干预其他公务活动,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党和国家工作秩序,其中也可能隐藏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保守工作秘密。保密纪律是极为重要的工作纪律,泄密事件的发生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要严格禁止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内容。
(六)遵守维护党章必须严明生活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比较宽泛和概括,更多有赖于党员干部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主要包括:
一是杜绝生活奢靡。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能贪图安逸,搞享乐主义,追求吃喝玩乐等低级趣味。
二是必须在两性关系上洁身自好。党员干部必须在欲望面前守住底线。
三是不可违背公序良俗。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必须时刻自警自省,决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德,尤其是在公共场所进行不当行为,只要造成不良影响,就必须按照违纪处理。
二、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位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让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敬畏和严守党规党纪,使其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一)唤醒党章意识,全面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是以党章为镜子,做到严以修身。坚持强化理想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践行入党誓言,做到时时、处处、事事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委权威。
二是以党章为标尺,做到严以律己。坚持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做检身修德、谨言慎行的清醒人;坚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循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决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远离“红线”“禁区”,走好遵纪守规的人生路;坚持廉洁从政,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
三是以党章为准绳,做到严以用权。坚持依法用权,按法律和规章说话办事,不滥用权力;坚持秉公用权,不公权私用,使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坚持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监督,赢得干部群众信任;坚持权责对等,把权力当责任,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二)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把纪律规矩立起来。
一要严格党员干部教育。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常态化,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把党规党纪教育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要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
二要严格党员干部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醒警示,对尚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扯扯“袖子”。要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三要严格党员干部管理。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规矩严起来,把管理硬起来。要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摸清干部思想工作状态。要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把关,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选拔干部。要把纪律规矩的尺子用起来,让党员干部在“破纪”之初就受到警戒、付出代价。
(三)坚持纪在法前,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党章清晰地界定了纪委的地位和责任,充分表明我们党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明确了各级纪委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回归“原教旨”,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
一要在“早”字上下功夫,动辄则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要在“细”字上做文章,不放过“小节”。从小处着手,从深处预防,对小错、小节、小案零容忍,及时纠正,防病未发,及时阻断“小节”“病变”的过程。
三要在“严”字上立规矩,执纪必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放松,晒太阳强威慑,越往后执纪越严。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把握“四条界线”,即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
四要在“常”字上铆足劲,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五要在“定”字上求实效,力度节奏不变。把从严治党作为永恒课题,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保持强力反腐的态势不变,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