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对公安机关来讲,贯彻依法执政的要求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依法从严治警是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公安机关从严治警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公安机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把依法从严治警摆上战略性、全局性的位置,深入研究,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践,笔者就新时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谈点认识和想法。
一、深刻认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重要意义
依法从严治警的本质涵义,是国家依法对人民警察实施领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管理队伍,人民群众依法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使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依法从严治警是依法、从严、治警三位一体的科学体系,其中“依法”是管理的依据,“从严”是管理的要求,“治警”是管理的对象。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尤为迫切。
首先,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了党章、载入了宪法。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主体之一,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负有重要责任。依法从严治警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对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以法律手段处理复杂问题,才能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实现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广大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转变了执法观念,但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权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坚决抛弃一切不合时宜的和错误的执法观念,坚决纠正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伤天害理的事情,才能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第四,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本质内涵是法治,基本要求是从严,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是依法从严治警成效的直接体现。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努力实现公安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推动队伍管理从单纯凭经验、按惯例办事向按法规制度办事转变,从习惯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向依法有序抓工作转变,真正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管理、民警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解决影响依法从严治警的突出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相比,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无论在认识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依法履行职责不够好的问题,也有依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公安机关自身执法能力的问题,也有外部执法环境的问题。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不够适应:
(一)公安法制建设水平与国家法治化进程还不适应。一是执法思想上存在误区。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对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影响了公安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执法实践中出现偏差。有的奉行实用主义,执法时随心所欲,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对新的法律法规似懂非懂,执法时单凭经验办事,或者死抠条文,机械地理解和执行法律。三是执法机制不够顺畅。公安机关内部级别管辖和职能管辖不够清晰,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机关业务部门与派出所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尤其是一些部门、警种越权争办有“油水”的案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不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执法责任机制不够清晰,责任分解不科学、追究不合理、问责不到位。
(二)公安队伍管理水平与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一是治警严得不到位。尽管这些年来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各地公安机关搞了不少教育整顿,但一些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环境脏乱差、作风稀拉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从优待警不全面。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物质装备和民警生活待遇上办了不少实事,但对解决民警执法遇到的问题和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得还不够。三是片面理解。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往往一味强调执法环境差、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将其作为挡箭牌而放松要求。有的把姑息纵容与关心民警混为一谈,对队伍中的问题不主动揭露、不如实报告、不认真查处,看似保护民警,实际上既害个人,又害单位,更害事业。
(三)公安保障机制与完成公安工作任务的需要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保障跟不上。比较突出的是,人民警察法的配套法规不够完善,特别是迄今没有完整的公安组织管理法规,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务序列、录用交流上缺少统一规范。虽然该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但在一些部门法中没有得到体现。另一方面,警务保障不到位。警力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是长期以来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给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深入贯彻实施,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我们应当认清当前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有利时机,牢固树立早抓早主动、越拖越被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努力走出一条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依法从严治警之路。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依法从严治警
依法从严治警,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正规化、法治化,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必须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既要靠公安机关上下结合、共同努力,着力解决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靠国家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武器和警务保障,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当前我认为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法律学习研究,提高全警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既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依法从严治警突出问题的当务之急,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公安机关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要丰富法律学习内容。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法活动,尤其要帮助一线执法民警了解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二要拓宽教育培训途径。以深化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按照“明确基本执法要求、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基本执法技能、解决基本执法问题”的要求,大力开展全员法制练兵。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学校的作用,把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作为教育训练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要通过提高领导骨干的法律素质带动基层执法水平的提高。要建立网上学法平台,及时为基层民警学法用法释疑解惑、提供便利。三要严格学习考核奖惩。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对不具备公安法律基本知识、难以胜任相关执法领域领导职务的,及时予以调整。不断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和民警执法质量末位培训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公安执法工作。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和能动执法相结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度。一方面,必须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全面正确履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不作为、不负责任、执法不严甚至放纵违法犯罪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能动执法,完整准确地理解法律,主动积极地执行法律,既要用足用好、又要用巧用活现有法律武器,为现实斗争服务。二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而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三是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也要依法行使制约权。四是改进完善执法机制,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要深化公安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管辖和层级管辖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
(三)坚持治警与优警并重,依法管理公安队伍。在治警与优警并重的把握上,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在依法的基础上从严。从严治警必须靠法治,不能搞人治。要以贯彻人民警察法和内务条令、训练条令、“五条禁令”等,坚持用法律和制度管理公安队伍,用标准和规范建设公安队伍,做到严之有据、严而有度。二是从优待警要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延伸。要在继续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解除民警职业后顾之忧的同时,充分考虑公安机关职业风险大、执法环境复杂的因素,为民警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关心民警的心理健康,逐步建立心理健康保护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舒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减轻他们的精神负担。三是积极探索严优结合的治警新路。我省建立的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在严警与优警的结合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安机关履行职责。针对这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务之急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议在修改完善人民警察法,特别是明确规定人民警察性质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职务序列、编制管理、人员录用、干部任用等。要从政权建设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立法上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问题,确保国家对公安机关的人财物投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二是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及时提供法律等武器。要适应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快相应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消防法、紧急状态法、反恐怖法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三是适时将公安工作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国家加强公安立法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不等不靠,大胆探索,结合公安工作实践,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社会治安中出现的新问题、基层执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安执法工作中反复发作的问题,加强政策法律研究,及时制定指导意见,或对典型案例进行解剖,通过范例加强执法指导,提高指导的规范性、权威性。
按照市局党委的部署,分局党委最近组织全分局民警进行一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切实贯彻公安部的第二十次、自治区第十一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执行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条例》,通过学习和结合分析总结分局当前的工作和队伍现状,特别是近期分局民警连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现象,分局党委认为我们分局存在问题突出在几个方面:一是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好,有个别领导只埋头抓业务,忽视队伍的思政教育,有针对性细致工作还做得不到位,特别对个别问题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的不紧;二是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三是抓法规制度规范民警行为,日常监督和突击抽查执行情况不力,四是发现问题迅速上升为理性思考,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还不及时……等等。分局党委还要求分局全体干警要从问题民警和违法事例中汲取经验教训,人人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与此同时还要对整分局的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我觉得市局、分局组织这次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使存在的不良风气甚至违纪违法现象受到遏制,也使我们广大民警得到进一步教育提高。我的学习体会具体几点:
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毫无疑问,理论学习特别是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部、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种法规条例,能有效在思想上增强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警觉性;如果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就能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个人的整体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才能把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落到实处,使学习实实在在地、真正地做到入耳、入心、入脑,增强自身免疫力,为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部厅政治建警的目的,努力做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代表、做群众工作的能手,做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坚强卫士,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要从体制、机制上推进重心下放、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第二,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借教育整顿之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决定以及部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等有关政策性要求检查自己在业务工作,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最大限度上把业务上那些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相适应的,与形势、经济社会实际和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特别是在执法中有偏差,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思想和现象。所以,我深有感触,分局党委把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执法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这次整顿教育中一个重点内容,这对于理顺我们工作各个环节业务、提高执法水平,防止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的出现具有深刻涵义的。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警容警德,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分局党委明确这次教育整顿的目标和任务是:为了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公安部提出的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篇文章。在确立“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下,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竭尽全力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争取使队伍的组织纪律性、执法规范性和工作作风有明显的根本性的转变,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条例理解结合起来,加深领会有关法规条例,从而提高自己执行的自觉性。按分局党委的布置,本次队伍教育整顿的又一学习重点在于政策法规条例的学习理解上,这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以往我们有些同志或在生活或在业务或在执法上之所以栽了跟头甚至堕落,究其根本原因,也就在于其政治素质不高和没有很好理解执行人民警察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之故。前车之鉴和通过重温《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条例》和部颁“五条禁令”,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以及部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等一系列文件,使我进一步震动和警醒,认识了理解贯彻政策法规条例,就必须从“严”字入手,要做到“五个严”,即:一要真严,严得较劲;二要齐严,严得一致;三要会严,严得到位;四要细严,严得具体;五要常严,严得一贯。作为自己也要意识到必须自觉地、不折不扣地以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规范约束在自己的一切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努力避免、杜绝各种各样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让警钟在自己头脑中长鸣。
第五,把理论学习和认真细致剖析自己结合起来,使自己在一个新的层次得到新的提高。在学习整顿活动中,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自己认真做了一次较深的剖析,虽然目前自己已是一名退二线的普通警察,但同也是一个曾在基层单位的担任过领导、并有着较长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当然也应该更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做好一个老兵表率作用。要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八个带头”:带头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带头严守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带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配合现职领导的工作;带头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带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作为本人,经常以各种有关条例制度规定检查自己,以更好地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作为我所在过分局的几个部门,由于班子团结,严格管理,作风严谨,办事程序化、规范化,有着良好的形式多样的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风气,可以说所办案执法基本无差错,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出现,取得不少实绩,受到过市局、分局的表彰。
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也认真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其一是对理论学习重视不足的糊涂观念,导致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系统性不足,一方面以为自己是一个老警,实践经验丰富,有着较好的政治警觉性和敏感性,另一方面则认为自己退二线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了,学与不学问题不大;其二是放松对业务方面的学习提高,有倚老卖老的后退思想拉开了与形势发展的差距;其三是有时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小失误不敢“亮丑”“揭短”,正视错误缺点;有时发现有个别民警有错误行为,也不去批评教育,不闻不问,有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或新建议,不主动向上级和领导反映……诸如此类等等,这些都是有待通过学习教育整顿,在自己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加以认真去解决克服的。
总之,在分局党委组织的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活动中,我是积极参加,主动学习的,并且也获得一定的学习成效。特别是在学习中自己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认真细致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也找出、确定整改和解决的措施、办法。与此同时,也进一步的明确领会市局、分局决定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所在,这对加强我们队伍的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不怕牺牲,迅速提高民警的整体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文化修养。强化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纠正部分民警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和防止、遏制少数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再度出现,都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