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十八项要求”以及市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宜市国税党组发〔2013〕12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文件(宜国税党纪发【2013】2号)和远纪发〔2013〕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县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市国税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每季不少于5000字,并开展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3、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上来,中层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国税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远安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远国税发〔2013〕13号),内容包括: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便捷高效,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22项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切实抓好全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落实”八项规定”,牢记国税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学习”八项规定”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大力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算好廉政“七笔账”,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团员青年47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和各类典型案例,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全局倡树风清气正、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为远安国税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四是学习”八项规定”与构建和谐机关相结合。着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5月份,我局召开干部家属话廉政座谈会暨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向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98份,干部及其家属183人次共同签定了《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助廉防线,强化“八小时”之外的廉政监督。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县局将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并成立由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3期,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好、落实好、实践好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国税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二)
涵江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文件通知精神,制订了《涵江区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环保系统作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涵环保[2013]15号)。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环保系统的工作作风,提高环保工作绩效。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改进环保工作调研活动
1、确保调研时间方面
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季度安排不少于20天,调研主要着眼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结合环保工作的职责,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调研的成果运用于指导环保的实践工作。
2、搞好统筹协调方面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实行调研对象分工,规定在同一时间段不到同一个乡镇(街办、管委会)或企业调研。同时基层调研严格控制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
3、落实联系基层制度方面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市控以上重点企业,1个镇街蹲点调研,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1、加强会议管理方面
为确保党员干部领导有充分时间下基层实践工作的时间,我局除极特殊的情况安排全体会议。坚持少开会,严格按要求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局务会议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局领导工作布置、工作要求等讲话做到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
2、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方面
我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电子商务公文系统方式通知;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我局今年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严格公文会签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不超过半天;一般件不超过一天。对只涉及具体事务的,由办公室直接拟办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改进政风行风
1、坚持廉洁从政方面
按照上级的实施要求,局里及时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同时,利用局每次召开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加大“八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坚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信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约意识和法纪观念;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每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能够厉行节约,在思想上抵制腐败,在行为上拒绝腐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方面
一是加强服务,延伸服务平台。把审批中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区重点项目实行超前介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实行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对一般项目通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贯彻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结。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个审批环节进行清理,大胆突破传统审批模式,改“串联式”为“并联式”审批,以环保审批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审批困难。
三是增值服务,效率成倍提高。为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亲情化服务,对文化水平不高的服务对象,由窗口人员代为填写表格,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服务无缝隙、工作无缺位,使服务效率得到成倍提高。
3、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方面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领导,党组班子相关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了《涵江区环保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制定了规章制度,为环保系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
三是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公示栏,将环保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岗位职责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并设置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党员、群众知道以及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分工、环保系统的“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执法和环保行政许可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承诺、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监测等8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五是向社会公布环保“12369”服务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和电话投诉案件。
四、厉行勤俭节约
1、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
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字数和数量,规范发文程序,充分利用QQ工作群、电子公文等现代化办公系统发文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办文效率。我局1-10月“三公”经费支出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8.3%。
2、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