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是每年12月2日,于2012年12月2日设立。该日的选定主要考虑每年12月2日中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8年11月15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2021年4月3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已于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此次修改着力突出教育引导功能,明确了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1、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进行必要准备。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公路安全行车指南和公路交通地图,了解沿途路况信息和天气情况。对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不要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保持安全车速。在道路上行驶,车速不要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要时刻保持安全车速,拒绝超速。
3、保持安全距离。驾驶人要时刻保持车辆纵向与横向的安全距离,谨慎驾驶,避免交通伤害。
4、谨慎通过路口。路口是交通情况复杂的地方。驾驶人在接近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观察前方的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谨慎通过路口。
5、谨慎通过弯道、坡道。车辆驶近急弯、坡顶等安全视距不足的路段,应当在本方车道内行驶,提前减速,勿超车,必要时鸣喇叭示意。
6、拒绝疲劳、酒后驾车。节日走亲访友、聚会频繁,司机朋友切勿酒后驾驶。饮酒导致人运动机能低下,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疲劳使驾驶人的注意力不稳定、视野狭窄、视线模糊和反应迟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