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7-23 17:28:02文/高考志愿库

摘要:近日,陕西省委出台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三项机制”,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心得体会,希

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在我省实现追赶超越、决胜小康的关键时期,省委主要领导及时提出干部管理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它切中当今少数干部不敢为、不想为、庸懒散之流弊,导向明确,针对性强。

“三项机制”中,激励机制是基础,让想干事的受尊敬、有激情、有奔头;容错机制是保障,让敢干事的放下包袱、放下顾虑,甩开膀子、轻装上阵;能上能下机制是导向,让平庸者出列,为优秀者进位,归根结底都是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激励是对干部行为进行正面强化,使干部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持续其行为。如何用好激励机制,我认为:一靠目标激励。近年来我省不少地方用共同的目标凝聚干部、用共同的事业凝聚干部,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二靠价值取向。近年来我省韩城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使一大批有理想、想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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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被选用到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要岗位,他们“在位一分钟,干好60秒”,让个人价值在为人民服务、创新创业的岗位上闪闪发光,受到了社会认同,拥有了自尊、成就和自豪。充满热情工作和脚踏实地奋斗,这就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三靠典型引路,让更多的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靠组织帮助,让干部快乐工作。

让“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挺起腰杆。当前,我省正处在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解决创新发展、资源瓶颈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一大批敢闯敢试的干部。因此,应该正确认识干部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建立健全科学的容错免责评估机制,用制度来进行保障。要划定免纠容错范围、程序、认定及纠错措施,把尺子树起来,把底线划出来,避免借改革创新之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出错几率降到最低。还要强化监督,让决策过程最大化地开放、透明、民主,保障决策尽可能地科学、周全,促进容错机制发挥正能量。

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成为干部管理新常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一是在依据《公务员法》、《党政干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解决“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干部队伍现状、推动工作需要及干部个人的兴趣爱好,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让每位干部干就踏踏实实、走就心悦诚服、下就心无芥蒂。二是除因身体、年龄、超越底线违纪违法“下”的外,要鼓励、帮助、下的干部,认识到“能下”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为了锻炼干部,不是惩罚措施,仍有上的机会,避免“一下定终身”的负面效应。同时让“上”的干部面临“下”的调整,能上能下,优进劣退,队伍才有竞争力。三是执行制度“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执行是关键。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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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怕得罪人,执行制度规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党组织应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项机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环境。

【篇二: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近日,省委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实施了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这是省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体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当前,我们在深刻学习领会贯彻“三项机制”的基础上,把“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的新华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鼓励激励措施,坚决给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励激励措施是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是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关键,是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的基础。一是推行政治激励,树立正确选人用人“风向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那些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成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勤政廉政、群众公认,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在各项工作中做标杆、做示范、做先锋的干部用起来,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达到提拔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今年,我区结合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通过领导班子研判、竞争性选拔、差额实名制推荐、书面征求意见、延伸考察等方式方法,在坚持“三必看”“六必核”“十不准”的基础上,严把程序关、档案关、身份关,看票不唯票,大胆选拔使用一大批优秀年轻好干部,同时,罢免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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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乱作为的干部,树立了注重基层、干事创业、能上能下的良好用人导向。二是推行待遇激励,突破基层干部成长“天花板”。严格贯彻落实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表现优秀、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初核、复核、民主测评、考核、公示、报批等既定程序,及时批复享受上一职级薪资待遇,使基层晋升职务无望的干部有奔头。截止目前,我区通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享受上一职级薪资待遇的公务员共有599人,其中科员级晋升副科级436人,副科级晋升正科级87人,正科级晋升副处级72人,副处级晋升正处级4人。三是推行精神激励,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了邵拉雄、方永刚、郭仲文等一批区级标杆人物6名,编制印制了《榜样的力量》宣传书1万余份,并发至每名党员人手一份,并对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授予称号,一并作为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先进、尊重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强化容错纠错措施,坚决给改革创新者松绑。容错纠错机制是敢想、敢干、敢闯干部的“保护伞”,是创新、创造、创优干部的“定心丸”,其目的是打消干部的思想顾虑,促使各级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情舒畅地担当作为。一是为敢想的人“开绿灯”。科学甄别《办法》规定可以容错的11种情形,准确把握好共性特征,即:因工作创新、主动作为出现的错误和失误,不能有任何私利掺杂其中。只要符合这一条,就旗帜鲜明地“开绿灯”,既给机会、又给舞台,引导干部打破常规、竞相作为。二是为敢干的人“鼓足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大胆履职、主动作为,对敢闯、敢想、敢干、敢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办法》规定4个方面情形的要免责或减责,解除后顾之忧,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三是为敢闯的人“兜住底”。准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真正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完善澄清保护机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及时纠正偏差,规避失误,防止小错变大、错上加错。

三、强化能上能下措施,坚决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能上能下措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的重要依据。一是严把上的“入口关”。“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以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好一个干部,树立一面旗帜”的理念,公道正派地做好干部选拔工作,决不让埋头苦干、不事张扬、业绩突出的干部吃亏,决不让耍奸溜滑、投机钻营者得利;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老实人”不吃亏。二是畅通下的“出口关”。能下就是要让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常态的平庸者、失职者、不适者下来,让位给能够适应新常态的干部,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进行调整;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要细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25种情形,用实绩说话,用制度管人,让被调整的干部下得有依据,让其他干部受教育,达到治贪惩恶、治庸戒懒的效果。三是做好下的“思想关”。在干部“下”的决定作出前,要通过审核相关材料,听取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干部下得准。在干部“下”的决定作出后,要通过与调整对象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下得稳。对下来的干部,不能“打入冷宫”置之不理,而要对其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如果在新的岗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还可以提拔任职,确保干部还能上得来。

全面落实“三项机制”,激励措施是前提,容错措施是保障,能上能下措施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三项机制”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必将为我们全面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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