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营造独立统计、如实调查、清正廉洁的良好工作氛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以数谋私以数敛
财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迅速部署治理工作。3月9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转发了上级《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通知》。3月14日,市统计局又专门召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分管领导、首席统计员以及局(队)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布置、再强调,要求全体统计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二)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围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队)各科室迅速行动,从工作的实际逐个问题查摆,在3月11日之前完成了自查自纠。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深挖原因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为企业服务而开具统计证明的现象;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三是存在个别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及时做好纠正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认真摆查,逐项细化,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及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公信力。二是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停止对外开具统计证明。三是及时协调整改个别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确保整改纠正到位。
三、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2012年、2013年国家统计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决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这次专项治理又再次做了明确规定
。建议市委办、政府办协助做好有关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并对今后相关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二是根据专项治理要求,拟从3月15日起,不再对外出具各项统计证明,建议及时调整我市有关惠企政策中要求统计部门出具证明的相关规定(包括为企业自身争取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龙头企业和取得各种资格
提供证明的文件和做法)。在今后制定相关政策时不再将统计证明作为硬性条件。日前,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马统〔2
016〕12号),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园区)统计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责成县区统计局局长和园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市局各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科室)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全市各级要精心组织,协调联动,严格按照治理方案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把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及时整改,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局方案明确的治理重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逐个专业、逐个调查对象、逐个问题地梳理查摆,列出问题清单,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强化统计执法,重点查处一批问题突出案件,消除“零立案”,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巡查,严肃督办。市局将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组,对县区局、园区统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治理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将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