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一方面要有担当之勇气,敢抓敢管敢负责,绝不推诿;另一方面要有担当之才,做什么事情都要凭真本事吃饭,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得有两把刷子。以下是小编带来的讲奉献有作为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讲奉献有作为心得体会(一)
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我们:共产党员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讲奉献,有作为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回顾党的历史,在各个时期都涌现了一大批讲奉献、有作为的优秀党员。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党的好干部孔繁森告诉我们,“一个共产党员的最高境界就是为人民无私奉献。”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杨善洲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只要活着,就有义务和责任帮群众办实事。共产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
就在我们身边,也不断涌现出许多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的党员先锋模范。南岸区弹子石的周纪萍作为一名普通的退休党员,20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助人为乐,热心公益,长期照顾小区附近敬老院里的32位孤寡老人,洗衣洗被、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如今,她每月靠着自己几百元微薄的养老金,无偿地为社区服务,赢得了社区群众的广泛赞誉,被亲切地称为“周幺婶”。
时代楷模马善祥,长期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和群众思想工
作,是大家熟悉和认可的“明星和事佬”。20多年来,他累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0多起,撰写工作笔记152本,有520多万字。他说:“做群众需要的人,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他言传身教地告诉我们怎样做才是讲奉献有作为。*强调: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如何做到讲奉献有作为呢?
一是要勤于付出。要舍得吃亏,舍得小我才能成就大我。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追求”,谋事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不讲名利得失、荣辱进退。
二是要敢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打铁还需自身硬
,铁肩才能担道义。担当背后是品格,是境界,是能力。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修养,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增强敢于担当的自觉、善于担当的本领。三是要主动作为。主动作为,才能大有作为。面对当前的经济新常态,绝不是标准的调低,绝不是责任的减挡,绝不是劲头的松懈,而是要以逆水行舟的决心,因势而谋、因势而动,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积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
讲奉献有作为心得体会(二)
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度量”。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一方面要有担当之勇气,敢抓敢管敢负责,绝不推诿;另一方面要有担当之才,做什么事情都要凭真本事吃饭,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得有两把刷子。网上有段子讲:世上有两件事最难,一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前者成功的叫老师,后者成功的叫老板,两者都成功了的叫老婆。我的理解是,做人的工作和管理工作最难。我们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全部工作都围绕“人”来开展,工作范围涉及千家万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布局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难,也要做。做,就要责任担当。讲奉献、有作为,就是要我们积极工作,迎着困难上、挺起脊梁干。把不讲责任担当、“为官不为”
现象概括为三种情况,即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当前,在我们局也存在着缺乏责任心、消极不作为、工作不主动、务虚不务实;难点的事儿、苦点的事儿,往边躲、往后缩;出点问题,没人揽、没人顶等担当不够的问题。克服这些问题,应当通过“三个加强”来实现: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做到能为、可为。毛*1939年在延安时曾说过:“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
”把本领恐慌现状概括为“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做到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干什么学什么,把自己管那点儿事学明白、弄清楚,业务精、能力强,才能可作为、有作为。二是加强思想改造,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愿为、乐为。要求党员真正把工作当成主业、当成事业来干,发自内心地去爱工作、爱岗位,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舍得牺牲自己的爱好兴趣,静得下心,俯得下身,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勤奋工作,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发扬不干好、不干出成绩就誓不罢休的韧劲,将工作做到极致。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手中有法、百姓知法,做到善为、敢为。在处理工作中,我们有两种现象,一种是我们对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不到位,解释不清、办理不准,感觉不理直气壮,怕出错,不敢积极主动去开展和推动工作。另一种情况是,老百姓对法律法规不学习、不了解,总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按自己的意思办,想当然,甚至胡搅蛮缠,影响沟通。学习和普及人力社保系统的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的职责,不论是已有法律还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每位领导都要带头学好,带头钻研,带头掌握,并善于利用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普法,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重要的是利用各种时机,引导广大群众对法要存有敬畏之心,自觉遵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