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确保政府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能。积极落实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明确市场监管责任,公布禁止投资目录。规范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二)坚持高效便民,实施简政放权。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撤并、人员安置、职能划转工作。认真衔接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和流程抓好落实。创新便民服务机制,高标准建成“三级平台、两个代办”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等制度,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软硬件建设,试行为民服务帮办代办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信息发布、意见征集、政民互动等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诚恳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实施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执法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政府采购等专业交易市场,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全面清理规范税费减免政策。整合金融、税务等信息资源,加快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四)坚持刚性约束,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持续反“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和反对浪费。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实行财政资金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按时完成机关公车制度改革,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强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拆迁补偿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突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全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建设鹿泉新区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新的使命光荣而艰巨,美好未来令人向往而憧憬。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人民,抢抓机遇,拼搏奋进,为全力打造省会新城区、谱写鹿泉科学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