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个人

更新时间:2023-07-17 09:17:07文/高考志愿库

“微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下面是高考志愿库整理的村委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欢迎参考!

村委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隆化县坚持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钱见物”,通过定向定期调度、精准“点穴”督导、全程留痕管理,扎实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目前,已收到上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728 万元。

把自查自纠问题落实到具体“人”上。重点盯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有执法权、审批权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工) 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等四类重点人群,将全县7694 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针对容易产生“微腐败”领域,把问题落实到具体“事”上。梳理出以权谋私、处理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5大类44 小项重点事项。自查自纠中,要求对号入座,对事查找。深入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参加“谢师宴”等6项以权谋私类,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政策把握不实、按受宴请等5 项处事不公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散漫等6项作风不实类,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滥用职权类,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其他类问题511 个。

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侵占挪用等问题,坚持“见钱”“见物”。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到位、主动上缴或退还违规违纪款物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能退还原渠道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收缴;对蓄意隐瞒、不如实主动报告问题,甚至不收手、不收敛,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村委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隆化县坚持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钱见物”,通过定向定期调度、精准“点穴”督导、全程留痕管理,扎实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目前,已收到上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728 万元。

把自查自纠问题落实到具体“人”上。重点盯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有执法权、审批权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工) 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等四类重点人群,将全县7694 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针对容易产生“微腐败”领域,把问题落实到具体“事”上。梳理出以权谋私、处理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5大类44 小项重点事项。自查自纠中,要求对号入座,对事查找。深入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参加“谢师宴”等6项以权谋私类,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政策把握不实、按受宴请等5 项处事不公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散漫等6项作风不实类,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滥用职权类,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其他类问题511 个。

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侵占挪用等问题,坚持“见钱”“见物”。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到位、主动上缴或退还违规违纪款物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能退还原渠道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收缴;对蓄意隐瞒、不如实主动报告问题,甚至不收手、不收敛,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村委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从近期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现,在贯彻*“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婚丧嫁娶中,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如某单位公务接待一个月竟达48次;招待中把高档香烟列为“菜名”;某领导干部宁可被免职,也要为其儿子大摆婚宴,等等。

*贯彻“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坚持不懈,为何“微腐败”依然不断呢?笔者不由得想起历史上曾经出现的“留辫子”心理。满清以降,剃发蓄辫由不情愿日渐变成为习惯。辛亥革命后,要求人们把辫子剪掉,以示革命。可因为年深日久,有的人难以接受,即使剪去辫子,晚上还偷偷地捏着辫子睡觉。

从剪辫易俗可以看出,即便是陈规陋习,一旦习非为是,形成固化思维,就很难改变过来。根除腐败也是这样,猛踩刹车,有的仍“腐瘾”难除,正如因严重违纪而被“双开”的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武某说的:“两天没有饭局就好像缺点儿什么”。

因此,要使“四风”彻底杜绝,就需要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要能断得了“奶”,戒得了“瘾”,割得下摸着舒服、实则碍事的“辫子”。当前,各级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地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觉悟、党性修养、道德情操等方面还有哪些差距,认真查看有没有抱守残缺、积习难改的问题,有没有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的心理,有没有纠风不彻底、断腕不坚决的倾向。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讲党性、讲原则,严守法纪,与不良做法彻底决裂。

个别党员干部除了心存侥幸外,还认为“拿点小的、收点小的、吃喝搞小的,公款旅游搞小的”等,即使被查,可归之于“人之常情”。这种想法也值得警惕,当初大吃大喝风盛行时,何尝不是从小吃小喝开始的。一个人在小节上守不住,就会逐渐丧失警觉,腐蚀灵魂,瓦解斗志,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最终难免栽跟头。纯正作风,树好形象,珍惜拥有的政治生命,必须慎小慎微,防微杜渐,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防止微小的腐败,重要的是有法纪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绷紧法纪这根弦,时刻想着党纪国法高悬在头顶,保持心存敬畏,使“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合乎政策法纪。要自觉破除特权思想,以平和心态对待权力,恪尽职守,务实为民。要把政策法纪当作“护身符”、“保护伞”,主动自觉地把自己运用权力的过程,纳入组织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方向明、路数清,行得端、坐得正,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村委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四

“微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思维惯性。

“微腐败”又被称为“亚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如村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村党支书截留补贴、扶贫救济款;村委会会计违规办理低保、骗取移民搬迁补助款等。“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集腋成裘,积水成渊,给老百姓造成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同样巨大的。

基层“微腐败”呈现出“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小,小官小贪;多,次数多、人数多、形式多;近,就在群众身边。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们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感受更加有切肤之痛。

日前中央纪委披露,办案人员在河南省新安县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中发现267本存折,冒领50余万元老百姓的保命钱。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再如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东台村妇女委员会的魏桂兰,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变造补偿款人员名单的手段,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款6万元。这些“蝇头小官”产生的“微腐败”普遍特征是:官职不高,鼠窃狗偷;权位不大,蚕食鲸吞。

“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总的来说可以用“吃拿卡要、吹拉弹唱”八个字来概括。其一是“吃”:大吃大喝、白吃白喝;其二是“拿”:损公肥私、不择手段;其三是“卡”:雁过拔毛、虎过留皮;其四是“要”:要官要权、大言不惭;其五是“吹”:吹牛撒谎、沽名钓誉;其六是“拉”: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其七是“弹”:夸夸其谈、光说不练;其八是“唱”:溜须拍马、媚上欺下。当然“微腐败”的具体表现还远不止这些,如有的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横行乡里、欺诈百姓,还有的精于作秀、拙于做事。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我们必须认识到“微腐败”危害的巨大,“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将会溃堤崩厦,后果不堪设想。

古人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蝇贪之害不啻于虎,“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因此反腐败要防微杜渐,从惩治“微腐败”抓起,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纪律挺在前面,惩治基层微腐败,塑反腐败之“灵魂”。“微腐败”较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认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腐的漩涡不能自拔。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这样的思维惯性。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戚耀方在忏悔书中说:“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小节’、守住底线,就不会堕入腐败的深渊。”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防止把“小病”拖成“绝症”。

扎紧制度笼子,惩治基层微腐败,筑反腐败之“筋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制度堤坝的“管涌”是最严重的险情。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理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离任交接工作的监督,严查基层“微腐败”,增强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同时,可以积极推行村监会和居监会制度,充分发挥村监会和居监会民主监督作用,在城乡低保复审、财务审核、村(居)务公开等方面开展监督。要知道任何权利都有倾向滥用的边缘,只有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才能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打通责任落实,惩治基层微腐败,固反腐败之“血肉”。国家治理的基层组织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细胞组织”,位于整个治理体系的神经末端,构成国家治理的根基。基层治,则国治;基层安,则百姓安。要实现“基层治”,就要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百仞之松,本伤于下而末槁于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纪委应当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倒逼各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

找症结施猛药,惩治基层微腐败,长反腐败之“体肤”。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找准症结、施以猛药。目前,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是重中之重。扶贫资金本就是人家的救命钱,却被层层剥削、变相克扣。四川省安岳县曾花村的孤寡老人办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助,却被要求请吃饭“意思意思”,结果一顿饭花掉了三个月的收入600元。对此当事村干部却表示“不去吃对不起人家”,在村民心中“找村干部办事请吃饭,这是规矩”。可见歪风邪气影响之重,潜规则流毒遍地、败坏社会风气。斩断伸向低保费、优待金等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是当务之急。

“网必挈其纲,绳必理其乱;求治毋太速,防微必滋蔓。”惩治基层“微腐败”,不但要有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还要有燕子垒窝的韧劲。寸土写清廉,有权莫要贪。正如*指出的那样:“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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