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集锦】

更新时间:2023-07-21 21:28:54文/高考志愿库

“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高职位的干部腐败相比,群众身边的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如下是高考志愿库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年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中共XXX县委办公室、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一是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我局在“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慵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中饱私囊、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好评。三是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股室之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明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四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表及月报表,并及时总结每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月小结。

(三)广开信息来源,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四)认真贯彻“两个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领导责任,主持召开了高标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参加检查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持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不少于1次。并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2017年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全局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对各股室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对各种会议都进行签到考情,对发现问题的敢于问责及时亮剑。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目前,我局干部工作热情高,纪律性强,责任意识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认识高度。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突出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典型促全面。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作法总结上报。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

2017年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篇【二】

XXX县自去年6月开展“微腐败”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压实“三个责任”、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整治调度,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向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亮剑”,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梳理出问题线索77条,查处“微腐败”案件58起64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修水县坚持压实领导小组和各牵头单位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治工作细化为24项具体任务,明确排查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坚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并开展督查,召开专题调度会;坚持压实县乡两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牵头协调作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各乡镇纪委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按月报送问题线索情况,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倒逼责任落实。县纪委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该县在推进“微腐败”集中整治工作中,坚持做到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各牵头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自查;对照排查项目分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各乡镇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开展自查,各单位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逐项销号整改。目前,全县所有科级干部向县纪委上交了自查自纠登记表和承诺书;重点加强线索排查和问题核查。对xxxx年以来群众举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中所涉及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重点加强警示教育。依托当地媒体,及时发布查处“微腐败”典型案例信息,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先后下发通报3期16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刊发警示教育案例4期。

该县在推进“微腐败”集中整治工作中,努力做好“三个结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与“两学一做”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下基层、转作风、强服务”活动,实现两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完善办事程序和监管办法,出台了《修水县重点工程管理责任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把整治作风不实、行政不作为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转变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履职服务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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