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报告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15】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17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约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同时根据省市农普工作时间安排,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回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
二、存在问题
通过农普试点和前期的工作发现,以下问题将成为制约我区农业普查顺利开展的瓶颈制约因素:
1、经费筹措难。此次农业普查不同于以往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按照省农普办要求,县区财政除了要承担本级工作经费外,还有全额承担“两员”补贴以及增购的PDA费用,初步估算我区财政需要拿出200余万元用于农业普查,其中“两员”补贴占到支出的大部分,当前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步伐较快,经费支出大,财政吃紧,经费争取难度较大。
2、普查员选聘难。此次农业普查采用PDA调查方式采集数据,对普查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普查员一般要文化程度较高、能熟练操作电子产品,而目前农村年轻人普遍在外务工、求学,留在家中的基本都是老人、孩子和妇女,不能胜任普查员工作,在本次试点,两个试点村就无法选到足够数量的普查员,最后还是由镇普查办协调从该镇其他村选聘,在正式登记时,由于全区各村均要承担普查任务,普查员选聘将成为一个难题。
3、入户调查难。在此次试点中我们发现,农村有相当部分农户在附近的工厂上班,白天家中无人,虽然我们的普查员采用电话提前预约、晚上上门等手段,仍然有很多农户需要普查员多次上门才能完成调查任务,给普查工作造成大量的额外工作,还有部分农户家中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对普查员询问的问题因理解困难或不了解情况而不能答复,也给普查工作造成困难。
4、普查指标多,上门登记时间长。此次普查试点各类表中设计的指标均较多,例如普查中最常用到的农户普查试点表,共有十一个大类约90个指标,而且部分指标的专业性较强,普查员需要花费时间向农户解释,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普查员完成一户调查任务大约需要40分钟,去除在路上的时间,每天大约只能调查5-6户,调查时间过长,按250户一个小区,正式调查时,普查员需要约5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调查任务。
三、几点建议
一是由于此次普查对普查员素质要求比以往要高,普查占用的时间长、任务量大,因此要加大普查经费投入,提高“两员”补贴标准,特别是目前县区财政困难,“两员”补贴费用需要各级共同分担,不能简单地将经费推给县区,要县区自行解决。二是农业普查点多面广,涉及到全区20万农户和部分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于基层普查员来时PDA是个新鲜事物,需要花时间去熟悉使用方法,耗费精力,建议在正式普查时同时使用PDA调查和纸质表调查两种方式,便于基层灵活操作。三是针对此次普查要求普查员素质高、普查员数量大,选聘难的问题,建议市农普办能够以市农普领导组名义,发文鼓励基层政府将近年来新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以及大学生村官参与到普查中来,充实普查员队伍。
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要求,为促进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农业普查“四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沅农普组[2016]4号)安排,近日,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农普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镇、街道、芦苇场、高新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四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普查机构全部成立。在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大会以后,各镇、街道、芦苇场、高新区积极行动,精心部署,至目前,全市15个相关单位均已成立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已文件形式下发。由镇长担任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经发办主任或统计站长兼任农普办主任。泗湖山镇、南大膳镇、黄茅洲镇、琼湖街道专题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黄茅洲镇农普办下设了五个工作小组,阳罗洲镇与各社区、村委会签订了《农业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胭脂湖街道、黄茅洲镇、阳罗洲镇、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均成立了村级农普工作小组。
2、办公场所都已落实。全市15个乡级农普办均已正式挂牌,已雕刻三农普专用印章,并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专用于农业普查集中办公需要。黄茅洲镇、阳罗洲镇、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胭脂湖街道农普办将农业普查组织机构进行上墙张贴。黄茅洲镇农普办还将普查区划分图、工作流程图进行了张贴。
3、普查人员基本到位。全市各乡级农普办一般都由2-5人组成,南大膳镇、阳罗洲镇、胭脂湖街道、黄茅洲镇、南嘴镇等农普办人员充足,人员素质较高,年龄结构较为合理。至目前,各镇、街道、芦苇场、高新区都已完成村级“两员”选聘工作,全市共选聘“两员” 747人,其中普查指导员275人,普查员472人。
4、普查经费基本保证。全市各乡级农普办按照上级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大部分编制了本级的农业普查工作预算并积极落实,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需要。目前各乡级农普办的经费落实主要采取预拨经费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黄茅洲镇、南嘴镇预拔经费已经到位,其它单位都实行实报实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单位工作迟缓。乡镇之间差异较大,有的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在人员抽调、经费落实等工作上行动缓慢,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2、工作经费落实困难。部分乡镇普查经费未作出预算安排,农普经费没有落实。有的单位数额不足,普查经费仅能保证基本工作经费,“两员”报酬补贴一块更是难以到位。
3、工作人员配备不够。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量大、信息化程度高,需要年轻懂业务的普查员才能胜任普查工作,但仍有个别乡镇普查办人员配备不足,村级“两员”年龄老化,“两员”中50岁以上普查员居多,难以达到普查工作信息化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1、足额保障资金。各单位要按要求足额预算农普经费,不足的要追加经费,并按年度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确保农普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配足专职人员。认真搞好“两员”的完善和调整工作,对于选定的“两员”中,人员力量不足的要尽快进行充实,年龄老化的、结构不合理的必须尽快进行调整和完善。
3、抓实后续工作。扎实做好农业普查后期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乡镇“两员”业务培训、宣传发动等工作的落实。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与各行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汪洋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山西省也成立以郭迎光副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12月成立以董仙桃副市长为组长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将农业普查列入重点工作,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下面我就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及我市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
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二)农业普查的对象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就我市来看,此次普查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30多万农村住户、8万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60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业普查的内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针对各类普查对象设计了6种普查表,共计700多个指标。以普通农村住户普查表为例,调查一户需登记72个指标,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耕地及种植业、农机使用、施肥用药、畜牧养殖、住房、饮用水源、家庭生活条件等多个方面。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需登记填报的内容更丰富,指标更多。
(四)农业普查的时间和总体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度资料。
从6月国务院发文布置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到2018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到底结束。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置普查设备、制定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2017年1月到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6月到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评估、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2018年全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五)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农业普查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协调难度大、工作环节多,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当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普查也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普查员选聘难度更大。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并结合第二次农业普查情况看,此次普查全市需要划分960个普查区、5000多个普查小区。按照每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测算,全市需要50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一部分农村招聘如此规模的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难度比10年前更大。
二是入户登记难度更大。目前,农村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空心村、空壳村现象突出,土地经营状况也更为复杂;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思想状况差异大,也更加注重隐私保护。调查登记中需要能进得了门,找得见人,需要根据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逐一分类登记,还需要通过一定的访问技巧获取真实的调查数据,与以往相比难度更大。
三是技术手段要求更高。此次普查全面推行遥感测量、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乡村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同时,对普查的技术环境和普查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全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在市农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总体要求,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全面部署
市政府于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15]2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从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对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董仙桃副市长任组长、市直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内设5个工作组,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普查机构也在积极组建中。截至目前,全市3个农业县区及开发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已全部组建完成,各乡镇、村级机构由于换届的原因,正在积极筹备和组建中。
(三)编制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今年以来,市农普办按照市政府《通知》中对普查经费、设备保障和“两员”劳动报酬等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实际状况,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认真编制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并向市政府领导就预算情况作了报告和说明。目前我们还在对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做最后审核工作,先期下达部分经费用于农普试点及各项工作的启动。
(四)制定了《农业普查行动计划》
根据全省总体部署要求,市农普办印发了《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行动计划》,详细分解了农业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县(区)相继出台本县(区)的《农普行动计划》,制定推进任务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任务、明确路径、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农普各项工作。
(五)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
市统计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对各阶段工作及时梳理、指导、督查。积极构建普查工作机制,建立内设机构例会制度,明确各内设工作组职责,制定农普办工作规则,创办《农普动态》,及时将全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山西省农普办、市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主要领导和普查机构进行通报。建立县(区)、乡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指导各县(区)、乡工作。
(六)宣传工作初步展开
研究制定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初步方案。在办公区开展农业普查广告宣传。在统计内部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农业普查宣传滚动标语栏,及时宣传各级普查动态,宣传外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启动农普综合试点宣传,联合试点地区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和乡村宣传阵地,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宣传普查的意义和实施方式,为普查试点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市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和《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行动计划》(阳农普办字[2016]1号)要求,阳泉市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县乡农普办积极配合,顺利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在此次农普试点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潘维新局长为组长,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农普办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后勤小组、业务指导小组、数据处理小组,并下发了《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3号)、《关于成立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领导组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4号)、《关于举办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登记及培训会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5号)文件,对试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试点工作于7月20日?7月25日在路家村镇进行,对闫家沟村的3个普查小区300多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访问登记。内容包括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工作总结等流程,小范围内进行了全程试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大家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当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各县(区)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按照《农业普查行动计划》时间要求,尽快完成乡级机构组建,启动村普查机构组建并按时完成。继续加强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力量,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普查办公室,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保障。
按照省农普办《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1个普查小区(村民小组)配备一名普查员,一个普查区(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全市约有4407个普查小区,960个普查区,共计约536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按我市最低日工资为74.5元(阳泉最低月工资1620元/21.75),每人工作30天计算,每个调查员应得到2235元的劳动报酬,全市共计两员报酬费用1199.5万元。按照以往各项普查的贯例,这笔费用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分摊比例为3:4:3,按照山西省农普办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农普办字[2016]5号)规定,省级“两员”补贴经费已明确不能到位的情况,鉴于当前我市财政压力很大,各级普查经费落实都面临较大的困难,希望各县区财政部门能加大支持力度,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组织开展市级试点,完善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拟于7月中下旬正式开始,7月底前结束。通过试点,验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组织模式,同时对各县(区)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达到熟悉业务、锻炼队伍、获取经验的目的。
(三)逐步推进宣传工作
按照山西省农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市农普办将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前农普综合试点及下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将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四)抓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此次普查最大的特点就是全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中,采取综合性措施,将熟悉农村工作、沟通能力强、能够操作PDA的人员选聘到普查队伍中来。同时结合普查特点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探索上下联动、信息传递直接、现代化手段运用丰富的新型培训模式,突出分类培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建设
重点做好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数据采集系统研发、报送平台搭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农普办的统一要求,本次农业普查将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现场登记,要求每200户农户配备一台,我市共需1500台,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和省给我市配备496台,其余部分要由市、县两级解决,希望各县(区)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配置这些设备。督促县(区)对所属乡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环境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调配有关设备,做好数据录入现场环境建设,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本县区、乡镇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在关键阶段及时组织督查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普查工作应急预案,充分预估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加强对《农业普查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分步推进,将全省和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四、关于各部门职责分工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山西省和阳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农委、林业、编办、扶贫办、民政、国土、水利、地税、国税、工商等部门负责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行政记录和资料;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工作;调查队负责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